宿迁市2025年度快速路网养护一期项目(SQKSL-2025-YH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2025年度快速路网养护一期项目 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 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宿迁市2025年度快速路网养护一期项目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工程(泵闸、河道、管廊道路、公园养护)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工程和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改造工程二期范围内的绿化养护。
2.2 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即SQKSL-2025-YH1标段,合同范围包括:北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宿迁市高铁商务区工程(泵闸、河道、管廊道路、公园养护)范围内的水毁、灾毁防治与抢修工程(应急养护),道路桥涵保洁、病害维修等日常养护工程和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改造工程二期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日常养护工程具体为环境维护、巡视检查、雨污水井盖、井座、雨水篦、雨污水井、管网疏通、路缘石、人行道、路面、标线、标牌、护栏、桥梁支座、伸缩缝等应急保障维护,汛期应急抢险、排涝,冬季扫雪除冰,配合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节日氛围营造、裸土覆盖、泵房水电气消防及建筑维护、监控、路灯照明、亮化设施维护等。
2.3 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③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养护项目(工作内容至少包含路面养护,投标人须在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 3.4 款规定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注: 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在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养护项目(工作内容至少包含路面养护,投标人须在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评审信息,或按照招标公告 3.4 款规定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应按招标公告第3.4款规定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至少包含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10月或11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 址:宿迁市千百美商务广场1号楼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
联 系 人:蔡工 | 联 系 人:葛工 |
电 话:0527-84355798 | 电 话:18066057759 |
E-mail:jstysq@126.com | |
监督部门: 1、宿迁市数据局 投诉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2、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0527-84355162 |
8.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全天预约登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购买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招标文件获取。具体预约程序为: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网上登记为准,投标人登记后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预约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 25日18:00 至2024年12月16日9:30。
8.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 时30 分,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B厅。
8.6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2024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