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人行道及办公楼前广场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学城校区人行道及办公楼前广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HZFGC20231204C

项目名称:大学城校区人行道及办公楼前广场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8950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范围及规模:对办公楼周边人行道、路侧石进行翻新,并对人行道拓宽 40cm,增加隐形树池及无障碍通道;铲除办公楼1号门前广场砖,重新铺设石材饰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同时包括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清洗施工现场等全部内容,达到规范验收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设工期: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整体预留专门面向】本项目属于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供应商应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 建筑业 )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1)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包)所必需的资质条件:a.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b.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人员具有承担本项目(采购包)所必需的资格条件:a.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b.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3)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件的方式

方式: 所需资料及获取方式: 1.所需资料: (1)《购买文件登记表》(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必须公对公转账,账户: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4319030502327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940011263@qq.com),招标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购买文件登记表》上所填的邮箱。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88950.6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为20316.25元,暂列金额为46684.6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投标人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三)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四)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医药大学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联系方式:廖老师,020-39356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            

联系方式:陈工,020-32330273、15622119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20-32330273、1562211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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