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建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处置(铝矾石料77#堆土生小料面)
转让底价 | 该转让底价为单价(每吨15元),预估重量10000吨。交易价款以预估重量乘以单价进行缴纳,最终以实际过磅为准,多退少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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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2-1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0-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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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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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山西省阳泉市开发区庙堰新材料园区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赵亮龙 联系电话:18803533878 |
部门负责人:苗雨青 联系电话:18334727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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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阳泉建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处置(铝矾石料77#堆土生小料面) 转让底价 该转让底价为单价(每吨15元),预估重量10000吨。交易价款以预估重量乘以单价进行缴纳,最终以实际过磅为准,多退少补。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标的信息基本情况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吨 数量: 10000 项目及价值介绍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已出土铝矾石料堆,77#堆土生小料面。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阳泉建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类型 法人 注册地 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山东路规划处楼1号 法人代表 杨俊杰 注册资本(万元) 7,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40300MA0L1EGX1R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交易条件与受让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与转让方3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后立即进行交收事宜,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6、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4.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受让法律文本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
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⑧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
⑨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佣金比例 5.00% 其他披露内容 1、该转让底价为单价(每吨15元),预估重量10000吨。交易价款以预估重量乘以单价进行预收,最终应交纳的交易价款以实际过磅为准,多退少补。
2、最终受让方产权交易服务费以成交单价乘以实际过磅重量总额的5%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会在标的成交后与交易价款一起预收,预收产权交易服务费计算方式为:预估吨数×成交单价总额×5%,最终结算完成后会将根据过磅情况对产权交易服务费多退少补。
3、77#堆土生小料面整体出售,客户自提;装车由晋盛源公司负责,最终受让方在进行交收时要服从晋盛源公司和建博公司的安排,开口后依次进行装车;交收时在阳泉建博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过磅,过磅费0.8元/吨;有意向购买的客户提前到料场取样查看,产品成交后概不退换。
4、该标的已过筛,交收时不再进行过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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