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2100382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6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为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所需的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服务总期限2年,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2年,按照1+1模式分两次签订合同,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第一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的,双方按原合同的相关内容签订第二年的合同。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即要求所需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914006&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11a8f9504b8a11edacab9562afde3ef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总则。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0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当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4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熊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053879
质疑联系人:李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1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传 真:0571-85830295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柳霞、谢武剑(13857110281)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87631191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北城街55号人防大厦1017室
传 真:/
联系人 :彭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5463096
附件信息:
【2022-10-27发布稿】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2022-10-27发布稿】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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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TZB-202210038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交易方式: | 电子交易(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采 购 人: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二○二二年十月 |
项目概况: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对应条款号 | 内容 | 本项目特别约定 |
1.3.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服务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食堂运行管理服务 |
1.3.2 |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采购标的:食堂运行管理服务,对应所属行业:餐饮业 |
1.5.1 |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___/_工作分包(备注:本项目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B不同意分包 |
1.6.1.2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__/__采购进口产品 |
1.6.2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
1.6.5.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
3.2.1.1 | 统一现场考察 | ☑A不组织☐B组织,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
3.2.2.1 | 开标前答疑会 | ☑A不组织☐B组织,时间:_____/___,地点: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
3.5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章第3.5.1款。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提供。 |
3.6.1 | 投标报价 | (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①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②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③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④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3.10.1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时间和签收人 | (1)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2)送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签收人:张柳霞(联系电话:157571825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3.14.1 | 投标样品 |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具体规定如下:_/_ |
3.15.1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B组织,具体规定如下:_/_ |
7.2.1 | 履约保证金数额 | 缴纳金额:合同金额的1% |
10.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或金额 | (1)支付方:中标供应商(2)金额:28120元(3)缴纳时间:采购结果发布后5日内一次性缴纳(4)收取账户: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户名),7331610182600126385(帐号),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户行)(5)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6)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验收不予通过。 |
10.2.1 | 重要提醒 | (1)本表内容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容的补充和修改,如果本表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约定不一致,以本表的约定为准。(2)招标文件中所有加粗、加下划线及斜体的条款提请各供应商重点注意,因误读、漏读、错读招标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是供应商自身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联合体投标的或者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联合体各方(供应商与分包供应商)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序号 |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 | 格式范例 |
1-1 |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1-2 | ▲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8] | 提供 |
1-3 | ▲联合体投标证明材料:☑ 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6](提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供联合协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政采云平台材料上传时,上传全空白页面即可)。 | 提供 |
备注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序号 |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 格式范例 |
2-1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2 |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3 |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4 | ▲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7](提示:投标人拟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 提供 |
2-5 | ▲符合性审查资料[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6 | 评分标准相对应的商务、资信、技术资料[根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 / |
2-7 | ▲投标标的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8 | ▲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2-9 |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备注 |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第三部分《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 格式范例 |
3-1 |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3-2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 | 提供 |
备注 |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1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承包费用采用总价合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合同履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
2 | 服务期限 | 2年(本项目服务总期限为2年,按照1+1模式分两次签订合同,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第一年服务期内中标人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的,双方按原合同的相关内容签订第二年的合同) |
3 | 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 |
4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
5 | 履约评价(服务评价) | (1)本合同履约评价由采购人组织实施,中标人应派人员协助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约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合同全部约定。 |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标标准 | 分值(权重) |
(一)商务技术分(90分) | |||
1 | 商务资信部分评价 | 1.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19001/ISO9001)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1.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24001/ISO14001)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
1.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GB/T45001/ISO 45001)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
1.4投标人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依据:ISO22000)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
1.5投标人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
1.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单位职工食堂运管服务项目)成功业绩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和甲方出具的合格(或相同意思表达的)履约评价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1 | ||
2 | 技术商务符合性评价 | 2.1投标(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1)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此项得满分;(2)非实质性的一般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条要求扣5分;(3)非实质性的一般商务要求存在负偏离的,每条要求扣5分;备注:此项最低得0分;未按采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 | 10 |
3 | 服务方案评价 | 3.1需求分析情况与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评价。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描述,结合自身经验,对本项目的需求、实施重点和难点进行阐述和说明。评委根据供应商的阐述说明,对其阐述的完整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打分。阐述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阐述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阐述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3.2菜类品种方案评价: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菜品应具有多样性、营养搭配合理性,且需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每周),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详细菜品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3成本控制方案评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具体的成本分析方案,成本控制应合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成本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3.4项目管理方案评价: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程度、操作规程细则程度、台账管理明确程度、岗位责任落实程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5卫生管理方案评价:卫生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6安全管理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承诺、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承诺及方案,包括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方案应具有科学性,能体现投标人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健全性及处置能力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7节能管理方案评价:节能管理具体措施明确程度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8项目筹备、交接方案评价: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对筹备工作的认识程度,对筹备过程中承诺的支持力度,以及按时开张的可行性,对现有食堂人员的分流安排,投标人在后续过程中的工作计划等。方案完整、详尽、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
3.9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价: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明确、可行、针对性强,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措施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4 | 拟派服务团队专业能力评价 | 4.1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能力评价:(1)具有三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或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的得2分。(2)具有高级营养师职业资格的得2分;(3)具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职业资格的得2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有关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6 |
4.2拟派厨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1)拟派“厨师长”: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3分;(2)拟派“小灶厨师”: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3分;(3)拟派“大灶厨师”:具有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的得2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有关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8 | ||
4.3拟派面点师团队专业能力评价:拟派“面点师”具有三级面点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得2分,具有二级面点师职业资格的每人得3分,此项最多得5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有关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5 | ||
4.4拟派服务团队人员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的得2分,最多得2分。说明:上述人员必须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有关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名或公章。 | 2 | ||
5 | 团队服务能力保障方案 | 5.1服务人员日常培训方案:投标人应对项目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人员培训计划及思路,培训计划应具有科学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部分内容有欠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方案不全面或合理可行性有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2 |
5.2服务团队人员薪酬保障方案评价:投标人对聘用人员的薪资标准及方案制定应与聘用人员水平、本项目服务质量相适应,有利于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酬薪方案进行评分:(1)各岗位薪酬明细完整、明确,整体薪酬合理、符合市场行情,能够有效保障服务质量的得5分;(2)部分有欠缺,但基本合理,能够基本保障服务质量的得3分;(3)岗位薪酬不明确或不合理,不符合市场行情,无法充分保障服务质量的得1分;(4)未提供实质性方案的得0分。 | 5 | ||
5.3投标人承诺每月核定的工资表经采购方核定后发放,并接受采购方的不定期监督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 | ||
(二)报价分(10分) | |||
6 | 报价分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备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10 |
合计 | 100 |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甲方: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4.3 | 甲方迟延支付乙方款项的,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
1.4.4 | 资金支付的方式:分期付款(一年四期);资金支付的时间和条件: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预付款);第二期付款:服务满6个月,在次月15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25%;第三期付款:服务满9个月,在次月15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25%;第四期付款:服务满12个月,在次月15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25%。 |
1.5.1 |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1+1) |
1.5.2 | 履行地点:杭州市 |
1.5.3 | 履行方式:按要求完成服务 |
1.6.7 | 违约责任特殊约定:/ |
1.7 | 1.7.2 |
1.7.1 | / |
1.7.2 |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
2.3.2 | 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甲方 |
2.5 | / |
2.11.3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2.11.4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2.15.1 | / |
2.15.3 |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采用本行业通用标准。 |
2.18.1 |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约定的金额,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
2.18.2 |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合同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
2.19 | 合同份数: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
提供复制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电子签名或公章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8] |
☑▲联合协议[格式见第七章附件6] |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CTZB-2022100382 |
投标标项:标项一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
正面 | 反面 |
序号 | 实质性要求 |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2 |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3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4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 见投标文件第__~__页 |
(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序号 | 甲方单位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甲方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证明材料页码 |
(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技术方案) |
(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
(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根据评标标准要求,提供保障方案) |
序号 | 服务内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如有) |
……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 偏离说明 |
…… | …… | …… |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CTZB-2022100382 |
投标标项:标项一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投标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单价(元/年) | 数量(年) | 合计(元) | 备注(如有) |
1 |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1号楼、2号楼)食堂运行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年 | 合格 | 2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投标人法定名称章(印模) | 投标人“XX专用章”(印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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