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1.2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3 项目业主: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4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5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19】150号、雄发改资〔2021〕28号、雄发改资〔2021〕29号
1.6 项目代码:2019-440282-48-01-058156
1.7 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及其他资金100%
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环城路附近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次招标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0㎡(地上1层建筑面积8200㎡,地下1层8900㎡),设置总停车位数量432 个,其中包含44 个充电桩车位。配建人防工程、电梯、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含3人跑道、7 人制足球场、篮球场、儿童休闲区、健身区及休闲区等)、车库出入口、广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1715.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51.03万元,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约为:52.98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含南雄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复审工作)并提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的成果文件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3 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
3.4 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服务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3.6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4.3.3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6.3.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6.3.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 两 份清单)。
6.4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邓工
联系电话:0751- 383617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奔穗楼三楼 (韶关分公司)
联系人(部门):张工
联系电话:0751-8162696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 2 月 24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 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30分至2022年 3 月 10 日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招标人: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2月 23日
招标文件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doc招标文件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doc
- 招标文件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doc招标文件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doc
招 标 人(盖单位章):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单位章):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 |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 | |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 2022年2月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业主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2 | 招标人 (代建单位)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3 | 项目名称 |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
4 | 项目批准部门 |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 |||||||||||||||||||||
5 | 项目批准文号 | 雄发改资【2019】150号、雄发改资〔2021〕28号、雄发改资〔2021〕29号 | |||||||||||||||||||||
6 | 项目代码 | 2019-440282-48-01-058156 | |||||||||||||||||||||
7 | 项目总投资 |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1715.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51.03万元,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约为:52.98万元 | |||||||||||||||||||||
8 | 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市财政投资及其他资金100% | |||||||||||||||||||||
9 | 建设地点 | 南雄市环城路附近 | |||||||||||||||||||||
10 | 标段划分 |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11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本次招标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0㎡(地上1层建筑面积8200㎡,地下1层8900㎡),设置总停车位数量432 个,其中包含44 个充电桩车位。配建人防工程、电梯、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含3人跑道、7 人制足球场、篮球场、儿童休闲区、健身区及休闲区等)、车库出入口、广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
12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含南雄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复审工作)并提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的成果文件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13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 |||||||||||||||||||||
14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1-9、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 |||||||||||||||||||||
15 | 投标人资格 及条件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 (4)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服务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2 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3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5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6 无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
16 | 评标定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17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随机抽取(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人) | |||||||||||||||||||||
18 |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 投标文件由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组成,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需提供的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 | |||||||||||||||||||||
19 | 投标保证 |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 |||||||||||||||||||||
20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
21 | 合同承包方式 | 总价合同 | |||||||||||||||||||||
22 | 合同价款支付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拟签订的主要条款” | |||||||||||||||||||||
23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详见格式十二,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扩展),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购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注:参与投标视为认可该条款。 | |||||||||||||||||||||
25 | 招标人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邓工 联系电话:0751-3836173 | |||||||||||||||||||||
26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分公司) 电 话:0751-8162696 | |||||||||||||||||||||
27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 |||||||||||||||||||||
28 |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 2 月 24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 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30分至2022年 3 月 10 日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核对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
★1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控制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立项前期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等) |
★2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在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施工图纸等资料 |
★3 | 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审查 | 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初稿、合同补充协议等 |
★4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施工承包合同价和进度、用款计划等 |
★5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送审进度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进度款表格及电子版等 |
★6 | 索赔咨询意见 | 在 5个工作日内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 |
★7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8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等 |
★9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0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1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2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项目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3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施工方送审表及送审价格来源资料、证明等 |
★14 | 结算审核 | 工程竣工及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后45个日历天 | 按结算要求提交完整齐全的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版等 |
★15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财审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 |
项目 | 分项内容 | 评分标准 | |
项目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60分) | 企业业绩 | 14 | 1、2018年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工程预、结算编审单个项目: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含5000万元)的,每项得1分;项目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含1亿元),每项得1.5分;项目在1亿元以上,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分为12分。 2、2018年至今完成过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得2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交合同关键页(或协议)或委托书复印件、经业主或委托方盖章确认的预、结算审核成果封面或定案表复印件,具体金额、时间以成果文件封面或定案表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60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 | 10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土建类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师及土建类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得2分。 2、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5分,获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3分;获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1分。以最高荣誉计算得分,不叠加计算,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资深会员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不能反映专业类别的,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截图为准,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书全部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或网上截图彩色打印件核查。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
商务部分(60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 | 5 | 1、项目负责人获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8年(含18年)以上的,得3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2分。 注: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初始注册日期及职称证上的日期为准。 |
商务部分(60分) | 人员配备及本地服务情况 | 10 | 拟委派的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3人得3分,3人以上每增加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1分,每增加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0.5分,本项最高5分;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人员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证书全部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或网上截图彩色打印件核查。 |
商务部分(60分) | 人员配备及本地服务情况 | 6 | 根据投标人项目服务便利性、综合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投入工作人员到位响应速度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良】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中】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一般的得1分; 注:服务响应时间(提供百度地图路线网上截图)复印件、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复印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委托书及成果封面或定案表复印件)、软件设备(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核查)、造价企业诚信情况(提供2022年1月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复印件、投入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部分(60分) | 守合同重信用 | 5 | 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 1、守合同重信用连续15年或以上的得5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2、守合同重信用连续10~14年的得3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3、守合同重信用连续3~9年的得1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4.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守合同重信用以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颁发)的证明(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60分) | 企业认证证书 | 8 | 投标人获得与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中: 1、企业同时获得上述7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8分; 2、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6-5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 3、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3-4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4、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2个或以下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 2 | 2018年至今企业获得过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含AAA-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含AA-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以企业获得的最高信用评价计分一次,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证书证书中未显示有效期的以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
技术部分(10分) | 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 3 | 1.实施方案能根据项目的特点及服务需求做出深入分析,思路清晰,实施步骤明晰,措施完善、可行,人员(人员数量、组成、素质、经验)和设备配置齐全,对实施过程有规范的管理,相对最优得2.5~3分; 2.实施方案完善可行,相对较好得1.5~2分; 3.实施方案可行,但相对较差得0~1分。 |
技术部分(10分) |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 | 2 | 1.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点认识充分、理解准确、能把握其难点并给出有效的处理方法,相对最优得2分; 2.有一定理解,能给出处理方法,相对较好得1~1.5分; 3.能够理解,但处理方法相对较差得0~0.5分。 |
技术部分(10分)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承诺 | 2 | 主要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具体的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及违约承诺等方面考虑: 1.进度安排优于招标人对委托项目的要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相对最优得2分; 2.进度安排符合委托项目的要求,有承诺,计划安排相对较好得1~1.5分; 3.进度安排符合委托项目的要求,有承诺,但计划安排相对较差得0~0.5分。 |
技术部分(1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3 | 主要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准确度及违约承诺等方面考虑: 1.服务质量好,措施完善,提供相关承诺,相对最优得2.5~3分; 2.服务质量较好,措施较完善,有承诺,相对较好得1.5~2分; 3.服务质量一般,有承诺,但措施相对较差得0~1分。 |
经济部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D | 评标基准价D = A×(1-B) 式中:A = 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B =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Ci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系数Ci抽取范围(下浮系数Ci值有效范围为1%~3.0%。具体摇珠方法如下:将编号为10~30的号码球由各评委随机抽取(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出号码球的十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个位数,所抽取出号码球的个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小数点后一位,例如:摇出号码球为20,则下浮系数Ci为2.0%;如摇出号码球为26,则下浮系数Ci为2.6%,以此类推)。 | |
经济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得分N | 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N=30-(|Di-D|÷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0.5;当Di<D时,E=0.3。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核对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
★1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控制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立项前期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等) |
★2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在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施工图纸等资料 |
★3 | 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审查 | 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初稿、合同补充协议等 |
★4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施工承包合同价和进度、用款计划等 |
★5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送审进度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进度款表格及电子版等 |
★6 | 索赔咨询意见 | 在 5个工作日内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 |
★7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8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等 |
★9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0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1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2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项目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3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施工方送审表及送审价格来源资料、证明等 |
★14 | 结算审核 | 工程竣工及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后45个日历天 | 按结算要求提交完整齐全的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版等 |
★15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财审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 |
前期阶段 | 概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 □编制√审核□调整 | ||||
前期阶段 | 其他: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合同价款调整及合同价控制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其他: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竣工阶段 | 竣工决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竣工阶段 | 其他: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服务阶段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文件组成 | 提交时间 | 份数 | 质量标准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收到资料后20个日历天完成 | 8 |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收到资料后20个日历天完成 | 8 | ||
实施阶段 | 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2 | ||
实施阶段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2 | ||
实施阶段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索赔咨询意见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在 5个工作日内 | 6 | ||
实施阶段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6 | ||
实施阶段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合同价款调整审核报告 | 收到资料5个工作日内(如有) | 6 | ||
竣工阶段 | 结算审核 | 收到资料后45个日历天完成 | 6 | ||
竣工阶段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6 | ||
其他服务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后,根据本企业的资质、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日 |
序号 | 承诺标题 | 承诺内容 | 违约承诺 |
1 | 对招标文件条款自愿接受承诺 | 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同意招标文件为咨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
2 | 履约保证金承诺 | 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 |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
3 | 账户承诺 | 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 | 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
4 | 廉政承诺 |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 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规定的,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
5 | 造价人员现场服务承诺 | 1.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在基础施工期间常驻现场,其余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驻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15日,并保证在委托人需要时项目负责人能随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2.我方保证项目其他驻场代表服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开展本项目的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个服务期间常驻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 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按要求常驻现场的,扣5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若不能按要求派驻其他驻场代表服务人员的,扣2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咨询人派驻的驻场代表服务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具备安装专业的人员)。 |
6 | 投标文件信息公开承诺 | 我方提供完整、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报价清单除外)进行公示。 | 如我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不完整或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我方将自收到招标人的核对意见24小时内对电子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确保补充或修改后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后,重新刻录和提交光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7 | 决算、审计阶段配合承诺 | 我方同意无偿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审计,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直至完成本项目的决算、审计结束为止。 |
序号 | 姓 名 | 年 龄 | 拟担任的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 ||
1.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 龄 | 学位 | |||||||||
职称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
2.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 注 | |||||||||
3.获奖情况(如有) | ||||||||||||
4.目前承担的任务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工程造价 | 承担的工作内容 |
奖项名称 | 获奖级别 | 获奖时间 | 备注 |
…… |
招 标 人(盖单位章):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单位章):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 | |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 | |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 2022年2月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项目业主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2 | 招标人 (代建单位)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3 | 项目名称 | 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 |||||||||||||||||||||
4 | 项目批准部门 | 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 |||||||||||||||||||||
5 | 项目批准文号 | 雄发改资【2019】150号、雄发改资〔2021〕28号、雄发改资〔2021〕29号 | |||||||||||||||||||||
6 | 项目代码 | 2019-440282-48-01-058156 | |||||||||||||||||||||
7 | 项目总投资 | 本项目概算投资约11715.7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51.03万元,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费约为:52.98万元 | |||||||||||||||||||||
8 | 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市财政投资及其他资金100% | |||||||||||||||||||||
9 | 建设地点 | 南雄市环城路附近 | |||||||||||||||||||||
10 | 标段划分 |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11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本次招标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0㎡(地上1层建筑面积8200㎡,地下1层8900㎡),设置总停车位数量432 个,其中包含44 个充电桩车位。配建人防工程、电梯、设备用房、室外运动场(含3人跑道、7 人制足球场、篮球场、儿童休闲区、健身区及休闲区等)、车库出入口、广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 |||||||||||||||||||||
12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工作,从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到工程最终结算审核(含南雄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后的复审工作)并提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要求的成果文件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
13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为止。 | |||||||||||||||||||||
14 | 最高投标限价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1-9、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 |||||||||||||||||||||
15 | 投标人资格 及条件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服务机构其他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少于3名。 (4)省外建筑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服务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需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和人员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2 无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3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5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6 无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
16 | 评标定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17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随机抽取(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人) | |||||||||||||||||||||
18 | 投标文件组成及份数 | 投标文件由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标书组成,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需提供的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 | |||||||||||||||||||||
19 | 投标保证 | 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按照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要求制作和上传银行保函电子文件。银行保函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投诉)后,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 |||||||||||||||||||||
20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
21 | 合同承包方式 | 总价合同 | |||||||||||||||||||||
22 | 合同价款支付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格式及合同拟签订的主要条款” | |||||||||||||||||||||
23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 |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的,投标人应自行将所需原件密封于文件袋(箱)中,并自行准备两张“原件一览表”(详见格式十二,投标人须自行填写,表格可扩展),一张贴于文件袋(箱),一张在递交时由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后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仅代签收,不对文件袋(箱)中资料的数量、内容及真实性负责。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购将退回投标人的原件。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评审时相应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 |||||||||||||||||||||
2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以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中标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注:参与投标视为认可该条款。 | |||||||||||||||||||||
25 | 招标人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邓工 联系电话:0751-3836173 | |||||||||||||||||||||
26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关分公司) 电 话:0751-8162696 | |||||||||||||||||||||
27 | 交易场所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股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 |||||||||||||||||||||
28 | 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3823847 |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年 2 月 24 日00时00分至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2 |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2 日24时00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 00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2年 3 月 7 日16 时30分至2022年 3 月 10 日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2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7 |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2年 3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
8 |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 开标时间 | 2022年 3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1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
2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3 | 深圳锦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4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单位 |
5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单位 |
6 | 无 |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核对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
★1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控制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立项前期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等) |
★2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在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施工图纸等资料 |
★3 | 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审查 | 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初稿、合同补充协议等 |
★4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施工承包合同价和进度、用款计划等 |
★5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送审进度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进度款表格及电子版等 |
★6 | 索赔咨询意见 | 在 5个工作日内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 |
★7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8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等 |
★9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0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1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2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项目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3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施工方送审表及送审价格来源资料、证明等 |
★14 | 结算审核 | 工程竣工及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后45个日历天 | 按结算要求提交完整齐全的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版等 |
★15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财审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 |
项目 | 分项内容 | 评分标准 | |
项目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60分) | 企业业绩 | 14 | 1、2018年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工程预、结算编审单个项目: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含5000万元)的,每项得1分;项目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含1亿元),每项得1.5分;项目在1亿元以上,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分为12分。 2、2018年至今完成过投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得2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交合同关键页(或协议)或委托书复印件、经业主或委托方盖章确认的预、结算审核成果封面或定案表复印件,具体金额、时间以成果文件封面或定案表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60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 | 10 | 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土建类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工程师及土建类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得2分。 2、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5分,获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3分;获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资深会员证书”荣誉证书的得1分。以最高荣誉计算得分,不叠加计算,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复印件、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及注册证复印件、“资深会员证书”复印件或网上截图、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若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不能反映专业类别的,则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截图为准,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书全部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或网上截图彩色打印件核查。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
商务部分(60分) | 项目负责人实力 | 5 | 1、项目负责人获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18年(含18年)以上的,得3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含10年)以上的,得2分。 注:时间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初始注册日期及职称证上的日期为准。 |
商务部分(60分) | 人员配备及本地服务情况 | 10 | 拟委派的各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3人得3分,3人以上每增加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1分,每增加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加0.5分,本项最高5分;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应的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人员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证书全部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电子证书或网上截图彩色打印件核查。 |
商务部分(60分) | 人员配备及本地服务情况 | 6 | 根据投标人项目服务便利性、综合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快速响应能力、投入工作人员到位响应速度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良】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 【中】服务响应时间、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业绩、软件设备、造价企业诚信(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等情况一般的得1分; 注:服务响应时间(提供百度地图路线网上截图)复印件、办公场所外部、内部情况照片复印件、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或委托书及成果封面或定案表复印件)、软件设备(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核查)、造价企业诚信情况(提供2022年1月造价主管部门的网站截图)复印件、投入工作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的一级/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原件核查),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商务部分(60分) | 守合同重信用 | 5 | 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 1、守合同重信用连续15年或以上的得5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2、守合同重信用连续10~14年的得3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3、守合同重信用连续3~9年的得1分(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 4.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守合同重信用以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颁发)的证明(证书)为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60分) | 企业认证证书 | 8 | 投标人获得与造价咨询服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中: 1、企业同时获得上述7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8分; 2、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6-5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 3、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3-4个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3分; 4、企业同时获得上述其中2个或以下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 2 | 2018年至今企业获得过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含AAA-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获得过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含AA- )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以企业获得的最高信用评价计分一次,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若证书证书中未显示有效期的以省级工程造价协会或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
技术部分(10分) | 项目实施服务方案 | 3 | 1.实施方案能根据项目的特点及服务需求做出深入分析,思路清晰,实施步骤明晰,措施完善、可行,人员(人员数量、组成、素质、经验)和设备配置齐全,对实施过程有规范的管理,相对最优得2.5~3分; 2.实施方案完善可行,相对较好得1.5~2分; 3.实施方案可行,但相对较差得0~1分。 |
技术部分(10分) | 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点的认识和理解 | 2 | 1.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点认识充分、理解准确、能把握其难点并给出有效的处理方法,相对最优得2分; 2.有一定理解,能给出处理方法,相对较好得1~1.5分; 3.能够理解,但处理方法相对较差得0~0.5分。 |
技术部分(10分) |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承诺 | 2 | 主要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具体的进度、计划安排时间及违约承诺等方面考虑: 1.进度安排优于招标人对委托项目的要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进度保证措施及承诺,相对最优得2分; 2.进度安排符合委托项目的要求,有承诺,计划安排相对较好得1~1.5分; 3.进度安排符合委托项目的要求,有承诺,但计划安排相对较差得0~0.5分。 |
技术部分(1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 3 | 主要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准确度及违约承诺等方面考虑: 1.服务质量好,措施完善,提供相关承诺,相对最优得2.5~3分; 2.服务质量较好,措施较完善,有承诺,相对较好得1.5~2分; 3.服务质量一般,有承诺,但措施相对较差得0~1分。 |
经济部分(30分) | 评标基准价D | 评标基准价D = A×(1-B) 式中:A = 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B = 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取的下浮系数Ci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下浮系数Ci抽取范围(下浮系数Ci值有效范围为1%~3.0%。具体摇珠方法如下:将编号为10~30的号码球由各评委随机抽取(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出号码球的十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个位数,所抽取出号码球的个位数对应下浮系数的小数点后一位,例如:摇出号码球为20,则下浮系数Ci为2.0%;如摇出号码球为26,则下浮系数Ci为2.6%,以此类推)。 | |
经济部分(30分) | 投标报价 得分N | 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 N=30-(|Di-D|÷D)×100×E 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0.5;当Di<D时,E=0.3。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核对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
★1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控制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立项前期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等) |
★2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在 20 个日历天内完成。 | 施工图纸等资料 |
★3 | 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审查 | 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 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初稿、合同补充协议等 |
★4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施工承包合同价和进度、用款计划等 |
★5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形象进度、送审进度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进度款表格及电子版等 |
★6 | 索赔咨询意见 | 在 5个工作日内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 |
★7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8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关资料等 |
★9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0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签证单、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1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及相关资料等 |
★12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项目的计价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变更造价预算书、相关表格及电子版等 |
★13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施工方送审表及送审价格来源资料、证明等 |
★14 | 结算审核 | 工程竣工及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后45个日历天 | 按结算要求提交完整齐全的资料、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版等 |
★15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财审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 酬金 | 备注 | |||
服务阶段 | 服务范围 | 工作内容 | 收费基数 | 收费标准(比例) | 酬金数额(单位:万元) | |
前期阶段 | 概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 | □编制√审核□调整 | ||||
前期阶段 | 其他: | |||||
实施阶段 | 资金使用计划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合同价款调整及合同价控制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工程变更、索赔、签证 | □编制√审核□调整 | ||||
实施阶段 | 其他: | |||||
竣工阶段 | 竣工结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竣工阶段 | 竣工决算 | □编制□审核□调整 | ||||
竣工阶段 | 其他: | |||||
其他服务 | 工程造价鉴定 |
服务阶段 | 成果文件名称 | 成果文件组成 | 提交时间 | 份数 | 质量标准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收到资料后20个日历天完成 | 8 | ||
前期阶段 | 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 | 收到资料后20个日历天完成 | 8 | ||
实施阶段 | 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案及实施细则 | 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 2 | ||
实施阶段 | 审核并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在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的工程用款总体计划书;在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个季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在年度末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年度的工程用款计划书。 | 2 | ||
实施阶段 | 工程进度款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索赔咨询意见 | 承发包双方提出的索赔资料在 5个工作日内 | 6 | ||
实施阶段 | 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4小时内,综合性分析报告72小时内 | 6 | ||
实施阶段 | 设计变更费用审核 | 变更方案及意见形成后,一般性分析报告2个工作日,综合性分析报告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工程签证费用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新增项目的经济分析 | 发包人书面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新增项目的造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材料单价审核 | 施工单位申请并经监理单位核对后5个工作日 | 6 | ||
实施阶段 | 合同价款调整审核报告 | 收到资料5个工作日内(如有) | 6 | ||
竣工阶段 | 结算审核 | 收到资料后45个日历天完成 | 6 | ||
竣工阶段 | 财审中心复审 | 按照财审中心时间要求答复及核对 | 6 | ||
其他服务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资格审查申请函 致: (招标人) 在研究并充分理解南雄市公共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城路附近地块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后,根据本企业的资质、技术力量、管理能力与特点,我方(即文末签名人)现申请参加本工程招标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向贵单位递交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以便贵单位审查。 我方承诺,所呈报的企业资格审查申报资料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有效的、准确的,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查条件的申请,且无须作任何解释与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理解并遵从招标人的招投标活动时间安排且无需做任何解释,并不做任何投诉。 申请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 请 单 位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 署 时 间 : 年 月 日 |
序号 | 承诺标题 | 承诺内容 | 违约承诺 |
1 | 对招标文件条款自愿接受承诺 | 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同意招标文件为咨询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 |
2 | 履约保证金承诺 | 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 | 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所承诺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
3 | 账户承诺 | 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 | 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
4 | 廉政承诺 |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 | 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规定的,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
5 | 造价人员现场服务承诺 | 1.我方保证项目负责人在基础施工期间常驻现场,其余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驻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15日,并保证在委托人需要时项目负责人能随时为委托人提供服务。 2.我方保证项目其他驻场代表服务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开展本项目的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整个服务期间常驻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 项目负责人若不能按要求常驻现场的,扣5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若不能按要求派驻其他驻场代表服务人员的,扣2000元/人/次作为违约金(咨询人派驻的驻场代表服务人员其中一名必须是具备安装专业的人员)。 |
6 | 投标文件信息公开承诺 | 我方提供完整、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报价清单除外)进行公示。 | 如我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不完整或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我方将自收到招标人的核对意见24小时内对电子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确保补充或修改后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后,重新刻录和提交光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
7 | 决算、审计阶段配合承诺 | 我方同意无偿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政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审计,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审计工作直至完成本项目的决算、审计结束为止。 |
序号 | 姓 名 | 年 龄 | 拟担任的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 ||
1.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 龄 | 学位 | |||||||||
职称 | 为投标人服务时间 | 在本合同中拟任职务 | ||||||||||
学历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固定电话 | 传真号码 | 手机号码 | ||||||||||
2.经历 | ||||||||||||
时间 | 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 | 该项目中任职 | 备 注 | |||||||||
3.获奖情况(如有) | ||||||||||||
4.目前承担的任务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工程造价 | 承担的工作内容 |
奖项名称 | 获奖级别 | 获奖时间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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