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受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参与谈判。
2、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丽荣德采招2019-07-962号
2.3、采购内容:学生营养餐食材配送服务
序号 |
品名 |
计量单位 |
预算数量 |
1 |
大米 |
市斤 |
55200 |
2 |
面粉 |
市斤 |
20000 |
3 |
鸡蛋 |
市斤 |
8400 |
4 |
食用油 |
桶 |
160 |
5 |
猪肉 |
市斤 |
34800 |
6 |
蔬菜 |
市斤 |
需求量不定 |
7 |
配料 |
/ |
需求量不定 |
采购范围中所列相关产品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4、财政采购预算:730000.00元。
2.5、交货地点:石龙坝镇中心校及四所村小学(采购方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按采购人日常需要量配送)
2.7、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质量检测检验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所涉及产品的实际要求(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生产和供货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1.4供应商应具有相对固定的配送人员,能够按时限配送,相关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3.1.5粮油类产品须有县级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3.1.6禽蛋肉类产品须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3.1.8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
3.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4.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小微企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优质优价的可追溯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报名时间)
5.1时间:2019年07月23日至2019年07月2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县狮山路河东村委会对面)购买谈判文件;
5.3获取谈判文件时,报价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5.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5.3.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5.3.4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3.5《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5.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5.5 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咨询电话:13170777277。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时间:2019年08月14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6.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6.3递交符合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6.4参加谈判的企业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谈判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6.5参加谈判的企业代表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报价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报价。
6.6 2019年08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谈判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9年08月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7.2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7.3报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谈判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8、报价保证金的缴纳
8.1报价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8.2报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16:00时前。
8.3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8.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香格里支行
银行账号:2512022109200005827
(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报价保证金缴存后报价人执报价保证金缴存回执单到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更换报价保证金收据)
9、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采购方:华坪县石龙坝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88-6431023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荣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170777277
2019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