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5.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t-cfsn-gp-20221350
预算金额26.44万元
招标公司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8111188
中标公司湖北天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YT-CFSN-GP-2022135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茅采计备[2022]XM0371号
三、项目名称
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天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张湾区车城道街道国城街办公园路48号2幢1-(16-17)-3
中标(成交)金额:25.9(万元)
工程类
名称: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墙面及天棚改造、电路改造、书柜制作、窗帘安装等室内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露露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61772792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斌,胡三团,刘立群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06
2、评审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3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郑家巷3号
联系方式:8661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
联系方式:8111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8111188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 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磋商文件.docx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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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
土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湖北天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湖北天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参加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单位名称)的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
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所属行业)行
业:企业为湖北天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_
4091.5676万元,资产总额为1040.0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L(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
供应商(公章):有限公司
日202年9月5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97
采购人: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项目计划备案号:茅采计备[2022]XM0371号项目编号:ZYT-CFSN-GP-20221350竞争性磋商文件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
第三章采购需求2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二零二二年八月招标代理机构: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一、磋商书31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9第六章工程量清单28第五章合同书格式27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22
八、技术文件37七、商务文件36六、工程量清单36五、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表35四、报价一览表3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
【项目概况】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2:信用融资合作银行4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39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38
6、最高限价:26.4442万元5、预算金额:26.4442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3、项目名称: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2、采购计划备案号:茅采计备[2022]XM0371号1、项目编号:ZYT-CFSN-GP-2022135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7、采购需求: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墙面及天棚改造、电路改造、书柜制作、窗帘安装等室内改造工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其他人员(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自行标记);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方式: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1、时间: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打印备案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人员详情”备案信息截图;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省一体化平台”中的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2、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1、开始时间:2022年09月0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份(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2)委托代理人(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获取文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1、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方式:8661928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郑家巷3号名称: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8111188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名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8111188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名称:十堰市茅箭区致远学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郑家巷3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661928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联系人:刘女士电话:8111188 |
3 | 项目名称 | 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 |
4 | 采购范围(需求) | 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墙面及天棚改造、电路改造、书柜制作、窗帘安装等室内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5 | 合同履行期限 | 45日历天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其他人员(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自行标记);4.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打印备案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人员详情”备案信息截图;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省一体化平台”中的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8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 |
9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1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项目磋商修改、澄清、答疑补充文件(如有)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13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
14 | 磋商有效期 | 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1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16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签字:在磋商文件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在磋商文件规定位置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1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一览表一式贰份;3、电子版U盘壹份。 |
18 | 响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封面注明正副本字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封袋上标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字样。3、报价一览表、电子U盘及优惠声明(如有)一同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封袋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及电子版U盘”字样。4、所有密封文件的封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单位章。5、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19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
20 |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 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 |
21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是 |
22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文华路49号 |
23 | 磋商小组人数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3人组成。 |
2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 ■否,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是 |
25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不收取 |
26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26.4442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
2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确定项目是否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或其中的项目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加分比例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按15%。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28 | 补充 | 1. 参考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2.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3. 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优化十堰市营商环境,根据《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实施意见》的要求,十堰市城区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了专业人员开展定向服务,有融资意向的供应商可根据文件要求提交《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认真填写此表,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磋商文件响应格式”。4、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供应商自觉主动了解本地疫情防控政策,支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开标当天须出示健康码、行程卡(若有异地行程,须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请提前安排好合理出行时间。 |
1.2采购范围(需求)和服务期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1.1项目概况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3供应商资格要求1.2.2本项目的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2.1本次采购范围(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7)被责令停业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4)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服务的;
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1.4费用承担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供货或服务质量问题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8)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1.7计量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语言文字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保密1.4.2参考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相关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1.8.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8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1.11分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0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磋商预备会
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八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合同书格式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
2.3.2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2.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将不予受理。2.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疑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2磋商文件的疑问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磋商书;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3.3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时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查看。澄清、修改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技术文件;(6)商务文件;(5)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自拟);(4)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3.3磋商保证金3.2.3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的管理水平、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作无效处理。3.2.2供应商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2.1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3.2竞争性磋商报价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5备选磋商方案3.4.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2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1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4磋商有效期
3.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7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6联合体磋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3.8.6响应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3.8.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8.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报价一览表及电子U盘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3.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1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应予拒收。4.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封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4.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2.5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出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收。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1供应商代表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磋商会议。5.1磋商时间和地点五、磋商程序4.3.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4.3.3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4.3.2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5.3磋商代表5.2.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作为磋商顺序,集中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2.3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进入磋商小组。5.2.2评审专家在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5.2.1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3人组成,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成立磋商小组
5.4.4磋商小组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5.4.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4.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5.4.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5.4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3.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5.5.3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其响应文件。5.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5.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5澄清有关问题5.4.6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的或与采购项目要求相背离的;未提供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但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5.4.5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6.5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5.6.4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草案,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通过初审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5.6磋商
5.8综合评分5.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7.1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5.7最后报价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5.8.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5.8.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8.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5.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10确定成交供应商5.9.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5.8.5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成交供应商。6.1合同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5.1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3)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单价、服务要求;(5)磋商小组成员名单。5.1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1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七、采购活动终止6.2.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2签订合同
8.1质疑八、质疑和投诉(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的相关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2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8.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2质疑回复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答复日期。(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8.2.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8.3.3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8.3.2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8.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8.3投诉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机密。
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0.磋商文件的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9.适用法律
3.项目名称: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改造工程2.采购计划备案号:茅采计备[2022]XM0371号1.项目编号:ZYT-CFSN-GP-20221350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需求11.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工作中各项资料要准确、完整,作好档案管理工作,方便采购人及相关部门使用;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有关项目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1、履行国家或地方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条例;二、其它要求:6.采购需求:茅箭区致远学校图书阅览室墙面及天棚改造、电路改造、书柜制作、窗帘安装等室内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4.采购预算:26.4442万元(即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评审综合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一、评审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4、其他补充: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3、付款方式: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磋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5、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的,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资格性审查二、评审步骤
资格性审查标准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其他人员(建筑专业施工员、建筑专业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需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自行标记);供应商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备案(打印备案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在“省一体化平台”上登记,提供“企业详情”及“人员详情”备案信息截图;人员姓名和岗位等信息与“省一体化平台”中的人员详情注册信息一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符合性检查时,上述情形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作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2、重大负偏离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条件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需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存在重大负偏离将被认定为是对磋商文件实质上的不响应,其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符合性审查主要是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而没有重大负偏离。
符合性检查标准 | 磋商报价未超采购控制价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符合性检查标准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5、磋商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三)磋商
(四)商务评议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9、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磋商响应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供应商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五)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
(2)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前三名),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3、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名单2、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总和的算术平均值,最终得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1、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分办法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第五章合同书格式三、评分标准
项目 | 评审条款 | 分值 | |
价格部分(15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分 | 15分 | |
商务部分(30分) | 磋商文件制作 | 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排版工整。依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文件进行比较评审。1、响应文件内容完善、目录清晰、页码对应无误、排版工整,得10分;2、响应文件内容基本完善、排版一般,得5分;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善、目录不全、排版杂乱、页码有误得1分。 | 10分 |
商务部分(30分) | 项目经理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专科学历,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2、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可得3分,最多的9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明文件)。 | 11分 |
商务部分(30分) | 企业业绩 | 提供近三年(2019年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提供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 9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施工方案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合理、可行得5分;欠合理、基本可行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未提供得0分。 | 10分 |
技术部分(55分)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机械、人力计划 | 内容完备,合理、可行性强得10分;内容完备、可行得5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10分 |
技术部分(55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合理、可行得4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7分 |
技术部分(55分)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合理、可行得4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7分 |
技术部分(55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合理、可行得4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7分 |
技术部分(55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7分;合理、可行得4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 | 7分 |
技术部分(55分) | 防控措施 | 针对疫情防控提出合理化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7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 7分 |
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正/副本)封面:第七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名称)一、磋商书(格式自拟)目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我方承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如我方中标: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报价,服务期,磋商有效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单位:(盖单位章)5.(其他补充说明)。4.我方完全理解你方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以及宣布磋商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的权利,我们完全理解你方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
成立时间:年月日单位性质:申请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公章):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特此证明。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采购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授权。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报价一览表(第轮报价)
投标总价(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大写:小写: |
4、本表也作为磋商过程中二轮报价表(最终报价)使用,供应商应提前准备两份空白的报价表,加盖公章后在磋商报价时现场填写报价后单独递交。3、本表除响应文件内应有一份外,还需单独用信封密封贰份(其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与U盘一同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2、本表为磋商报价所用,其内容、金额必须与磋商文件内容一致;注:1、本表报价时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商务证明文件。其他商务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内容及顺序自行编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六、商务文件五、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表(格式自拟)
(非中小企业请勿填写本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的其它材料或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成交的材料)八、其他资料(磋商文件评标标准中的评分项目逐项陈述)七、技术文件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行业;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单位名称)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采购人名称):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供应商(公章):说明:以联合体方式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应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注:1、集采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待采购项目中标或成交结果出来后,将有融资意向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填写的“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发送至邮箱:hbsycgb@163.com;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意向银行选择表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十堰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
银行名称 | 产品特点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基于真实的政府采购信息,与湖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互联互通。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凭借真实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信息即可在建行办理全流程线上无抵押担保。2.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放款快捷。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个工作日。 | 赵经理 | 1867166559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放款快捷。政采e贷”产品通过人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与省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对接,实现了客户申请、授信审批线上化,并有效锁定回款路径,极大提高了政府采购中标小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便捷性及时效性。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最快1个工作日。融资成本低。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授信额度高。最高授信额度可达1000万元。政采e贷的额度是基于客户2020年以来(核额为年均)在政府采购中标情况数据核定,如果客户在政府采购中标频繁且金额较大,该额度更能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授信期限长。授信期限两年,单笔业务期限一年,能保证客户融资不断档。 | 张经理 | 18772957391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根据政采网公示信息及企业中标信息,可提供一定额度信用贷款,无需抵押,绿色通道。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 韩 飞 | 1379786600686167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依托于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供应商提供无抵押贷款并能够在线审批和放款。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审批和放款流程便捷高效,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4-5天。 | 梁经理 | 1862793897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线上融资产品,申请手续简便,线上审批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高达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2周。4.还款方式灵活,额度可循环使用。 | 张 政 | 1597191580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纯信用无抵押,线上申请,随借随还,最高授信500万元。2.银行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3.从客户提交融资需求到放款一般需3天。 | 王 丽 | 8897801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注册地 | 是否有融资意向 | ||
融资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十堰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 选择作为意向融资银行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
2、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选择的意向银行,将本表及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对应的融资意向银行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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