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金额
3250.4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50.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欣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珮琳0873-3817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该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河口县淹水点治理、河道改造、雨水管网改建等工程,涉及新建、改造管网长度4.45km,新建箱涵长度2.58km,排洪沟1.47Km。其中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沿商埠路及福民路西侧新建箱涵及截水沟,新建箱涵1860m,箱涵尺寸为2.0m×2.0m~2.5m×2.0m;新建雨水管1515m,管径为d800-d1200;新建污水管783m,管径为d500;新建截水沟248m。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7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3-373074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姜静
办公电话: 1898745862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欣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丁珮琳
办公电话: 0873-3817789 移动电话: 1513897903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773001001
标段名称: 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18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50.4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河口县淹水点治理、河道改造、雨水管网改建等工程,涉及新建、改造管网长度4.45km,新建箱涵长度2.58km,排洪沟1.47Km。其中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沿商埠路及福民路西侧新建箱涵及截水沟,新建箱涵1860m,箱涵尺寸为2.0m×2.0m~2.5m×2.0m;新建雨水管1515m,管径为d800-d1200;新建污水管783m,管径为d500;新建截水沟248m。 2.招标范围:完成河口县县城排水防涝工程(一期)商埠路至福民路段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期服务)、施工总承包。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并明确承包工作范围内容,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 (2)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附签字后的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业绩要求: (1)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工程设计类似业绩。 (2)2020年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注:1.企业类似业绩须同时满足以上(1)、(2)。 2.若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的,以证明材料中承担工作任务认定。 3.已完成业绩和在建业绩均可作为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4.如有新成立企业(2020年1月以后)无业绩的,须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2020 年至今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单位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附相关说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同时提供):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必须是从“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全部内容;其他网站查询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屏。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排水公告(章).docx2023-09-26 17:17:0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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