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1标段垃圾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安装
金额
1429.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信息 标段信息
• 招标项目信息
• 标段信息
标段1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1标段垃圾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安装
•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1标段垃圾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安装 | 招标项目编号: | S110000A00102092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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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类型: | 其他 | 行业类型: | 99 |
招标项目分类: | 货物类 | 招标项目类别: | 重要材料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工程性质: | 新建工程 | 发包形式: | 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北京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 | ||
招标人类型: | 建设单位 | 招标金额: | 14,297,000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包括垃圾转运设备和转运站及收集站内配套设施等的设计及安装、设备材料设计选型、制造采购、检验、出厂验收等;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含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含特约型式试验等);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检修工具等。新能源车辆包括不限于车辆设计、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车辆涂装、验收、培训、保险(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的商业险)、技术服务(包括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等技术资料)、质保期内的服务保障、增值税、利润等各项费用上牌费用、车辆购置税等配套费用。 | ||
项目业主名称: | 北京京投交通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核部门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S110000A001020928 |
数据来源: | 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
• 标段信息
标段1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1标段垃圾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包)编号: | S110000A001020928016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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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 | QTH1A240108,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01标段垃圾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及安装,14297000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297,000元 | 标段(包)建立时间: | 2024-6-13 15:44:00 |
标段(包)招标次数: | 1 | 标段(包)分类: | B000000 |
标段(包)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标段(包)建立时间: | 2024-6-13 15:44: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本货物采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 1.1本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是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1.2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近 5 年 已完成的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垃圾转运系统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3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近 5 年已完成的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垃圾转运系统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 (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其他要求: / 。 2 本货物采购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货物采购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 3其他要求: / | ||
建设地点地址: | 北京通州区北京市通州区 | ||
数据来源: | 北京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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