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8号线(南部商务区站)热力管道迁改项目已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甬能投备【202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赔偿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由泰康中路由西往东埋地敷设至天童南路路口,随天童南路先由南往北敷设约80m,再由西向东水平敷设至天童南路,后沿天童南路由北向敷设至泰康中路与天童南路路口同已建DN300埋地蒸汽管道碰接。全长约444米,埋地敷设,管径为DN300,补偿采用自然补偿结合补偿器补偿的形式。
项目总投资:430万元,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9%)为:3097591元;不含税控制价:2841826.60元。
计划工期:轨道交通8号线(南部商务区站)热力管道迁改5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轨道交通8号线(南部商务区站)热力管道迁改项目管线总长约444米,管径为DN300埋地管的材料供应、安装、土建、市政修复、地下管线及周边设施保护等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 其他:须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办理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并通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资担保)审查(相关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项目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直埋蒸汽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8 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9:00至2022年4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顺丰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807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的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联系人:李老师。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dig.com.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地u3000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10楼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陈工、程工、杨工
电u3000话:0574-87783004 电u3000话:0574-87585597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方式:0574-8929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