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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孟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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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卸压钻孔、断顶孔及应力计孔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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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编号
    fz-20230331113855
  • 项目名称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卸压钻孔、断顶孔及应力计孔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公开)
  • 采购单位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3-03-31
  •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4-07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          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3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2.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3.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二、采购内容

1.依据《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国家标准(GB/T 25217.6-2019)(GB/T 25217.10-2019)等相关要求,确保矿井安全开采,需在各采掘的地点施工卸压钻孔、应力计孔、断顶孔。

  2.服务期:1年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法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4006210777-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4006210777-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

2.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3.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解密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7 时。

(二)具体的谈判时间和地点由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通知,响应人务必保持投标联系人手机畅通,若因疫情等原因影响谈判的,请响应人提前通知采购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商务技术联系人:任连国    手机号:15550863928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

名称: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凡阳

联系方式:13375381299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1.4

项目名称

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安全费用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1.3.2

服务期要求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1.4.1

响应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详见第一章 采购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1.4.3

响应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其他情形

/

1.9.1

踏勘现场

/

1.10.1

响应预备会

不召开

1.10.3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山东能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响应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时间:收到采购文件3日内。

形式:(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各一份)上传至电子招响应平台(注明项目编号及名称、单位名称、疑问内容、联系人及电话),并电话通知查收。

2.2.2

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山东能源电子招响应交易平台

2.2.3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答疑文件24小时内。

形式:平台回复确认。

2.3.1

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山东能源电子招响应交易平台

2.3.2

响应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修改文件24小时内。

形式:平台回复确认。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3

报价方式

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被拒绝。

响应报价按单项进行报价,包括包括报告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用、总价,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工期要求、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响应单位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服务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重新考虑。

3.2.4

最高响应限价

/

3.3.1

响应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日算起)

3.4.1

响应保证金

/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证明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0年至2022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011日至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011日至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3.7.3(1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所附证书证件均需为原件扫描件。

3.7.3(2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人电子签章及电子人名签章。

4.1.1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4.2.1

响应截止时间

同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4.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5.2(4)

开标程序

现场谈判

6.1.1

谈判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谈判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2人

7.1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7.4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1

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9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响应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0.2

付款方式

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工程量,经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后办理签证,签证结算办理完毕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次月按照月度付款,以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运维费用。

1

 


1.  总则

1.1 采购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进行采购。

1.1.2 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采购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人资格要求

1.4.1 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1.4.3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响应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响应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自负。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响应预备会

1.10.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响应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响应预备会,澄清响应人提出的问题。

1.10.2 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响应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响应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不得分包。

1.11.2 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人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2.2 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方案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2.3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 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2.3 响应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响应人。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

2.3.2 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采购文件的异议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响应活动。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响应保证金;

5)开标一览表;

6)费用清单;

7)资格审查资料;

8)服务方案;

9)响应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响应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

3.2 响应报价

3.2.1 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响应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

3.2.2 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响应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有效期

3.3.1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3.4.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响应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响应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3.4.3 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响应人败诉的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6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5.7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响应方案

3.6.1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响应人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3.6.2 允许响应人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6.3 响应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函附录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承包期限、响应有效期、发包人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  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响应人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 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响应人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即时向响应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响应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响应人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响应人通过电子采购响应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响应报价、承包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响应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响应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审

6.1谈判评审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评审委员会负责。谈判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响应人或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响应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 谈判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谈判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谈判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成交候选人公示

/。

7.2 评标结果异议

/。

7.3 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

7.4 定标

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成交人。

7.5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采购人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未成交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采购人将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7.7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一般为无。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响应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响应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采购响应方式,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内蒙古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发 包 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第一部分 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 长城三矿井下各采掘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1)包括井下钻探项目及相应的技术措施的编制,根据不同设计需要的下套管、注浆固管等工作;

(2)根据设计及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钻孔孔径根据设计要求选取适宜的钻头等钻具  ;

(3)具体工作量和工作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设计及技术要求可进行调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1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12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按照106元/米(此价格为含税价,税率9%,不含税为97.25元/米)单价提取相应的费用。断顶孔按照400元/米(此价格为含税价,税率9%,不含税为366.97元/米)单价提取相应的费用。实际验收合格钻孔进尺据实结算。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朱利斌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合同。

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

十一、补充合同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签章)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技术要求

 

1、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严格按设计组织实施、达到规程措施中的相应要求。

2、钻孔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甲方设计要求实施,符合质量标准。

3、现场文明施工达标。

4、在钻孔钻进中每班必须有钻孔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施工时间(年、月、日、班次)、孔径、孔深及钻进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南》中钻探工要求施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规定、按标准流程操作,做好收尾工作,提交合格工程。

 

 

 

 

 

 

 

 

 

 

 

 

 

 

 

 

 

 

 

 

 

 

 

 

 

 

 

 

 

 

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  应  文  件

 

 

 

采购人: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响应人: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3316

 

 

递交时间:2023316

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

 

(一)响应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响应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服务

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随同本响应函提交响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

4.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服务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响 应 人: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3     3    1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宁阳县华丰镇驻地           

成立时间:2008 3 13

经营期限:2008313-        

姓名:范珂 性别:年龄: 35 职务: 法定代表人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    3   15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范珂 (姓名)系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朱利斌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2023.3.16-2023.5.31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370921198606261514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370921198510291516            

 

 

 2023     3     16 

 

 

 

 

 

 

 

 

 

报价单

项目名称:  长城三矿井下卸压钻孔、应力计安装孔及断顶孔施工项目                                   

响应人名称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含税总报价

(小写):                  元(税率    %

(大写):                 

响应除税总报价

(小写):                 

(大写):                 

质量标准

按合同要求

是否响应采购文件

响应

备注

为方便唱标,密封响应文件时,须将唱标单单独密封一份在袋中,以便唱标。

 

响应人:(盖单位章)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山东华坤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阳县华丰镇驻地

 

邮政编码

 

271413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利斌

 

电 话

 

15854832221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范珂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2008313

 

员工总人数:251

 

企业资质等级

地质钻探乙级和地质灾害治理乙级施工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91370921672245238Y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1363万元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阳县支行华丰分理处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160407040902218 1846

 

技  工

 

 

 

 

 

经营范围

地质钻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矿井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钻探设备及仪器租赁;土复复垦、整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装卸搬运;提供与地质探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会议服务;展示展览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科技中介服务;无形资产评估服务;科研成果、计算机软硬件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分析评估、鉴定;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矿山设备、地质勘探设备,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产品、电线电缆,橡胶制品、农机配件,汽车配件、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矿山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销售、安装、撤除、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液压支架安装、维修、租赁、撤除;矿山工程建设施工;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一、资本金总额

万元

1363 

1363 

1363 

二、全部资产总额

万元

9646 

10189

8542

三、固定资产(原值/净值)

万元

 212

 320

 934

四、流动资金

 

 8828

 9579

 7929

其中: 1.货币资金

万元

 65

 176

30

       2.应收帐款

万元

 8184

 9174

 7012

       3.预付帐款

万元

 0

 0

 0

       4.其他应收款

万元

 157

 24

 790

五、平均流动资产余额

万元

 

 

 

六、流动负债

 

6016 

 5362

4414 

其中:1.预收及应付款

万元

 4284

 3806

 2036

  2.短期借款

万元

 

 

 

七、营业收入

万元

 13637

7273

11915

八、实际完成建安产值

万元

 

 

 

九、利润总额

万元

433 

1591

635 

十、现金净流量

万元

 -828

112

 -146

十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指标

 

 

 

 

1.流动比率

%

146.74 

179

180

2.资产负债率

%

 62.36

 52.63

51.68

3.资产报酬率

%

4.49 

 16.04

6.78 

备注:请附近三年由省、市级独立于投标人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财务资料,请在下面列写附件。如附件不完整,或复印不清楚,或资料不真实,则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长城一矿卸压钻孔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所在地

长城一矿

采购人名称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

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长城一矿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不含税价100元每米

开始日期

工期 1 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结束日期

工期 1 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工作内容

根据生产接续安排和防冲评价要求,需要对1505N4902S 回采工作、4902 切眼及东区400 水平回风上山卸压孔施工

服务质量

合格

项目联系人

郑辰

项目描述

根据生产接续安排和防冲评价要求,需要对1505N4902S 回采工作、4902 切眼及东区400 水平回风上山卸压孔施工

 

备注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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