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民高速单曹段工程项目支座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启程159660793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徐民高速单曹段工程项目支座采购招标(二次) (招标编号:ZGZT-XMGS-WZZB-2024 -03(二次)(二次)) 项目概况及 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徐民高速单曹段东接江苏省徐州市丰沛高速公路,西接河南省商丘市沿黄高速民权至兰考段,是一条鲁西南“东通苏,西接豫”的快速通道,是 菏泽市打造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区域性交通枢纽的重要保障,对加快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发挥路网整体效益具有重要作用。本项目资金已 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施工所需支座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2. 招标 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招标计划、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见附件一 附件一。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专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公路桥梁支座交通产品认证证书(CCPC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投标物资所有品类的 近两年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每类品种至少具备一份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合理。 3.1.3供货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至少一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要求单个项目中标金额须在200万以上(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必须显示买卖双方、合同金额、标的物、合同签订时间等重要信息;须附合同项下报价人开具的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中 必须显示购/销单位、发票代码/号码、金额、标的物、开票时间等重要信息)。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因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而处于被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三年内没有出现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同 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交通运输 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 3.1.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橡胶支座年生产能力在500m³以上,球型支座年生产能力在500吨以上,生 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生产线设备清单并附相关照片。 3.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报表。 3.1.7其他要求:本包件只接受生产厂投标,应在产品侧面印有本厂明显的永久性标识。 3.2通用条件 3.2.1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对办理税务登记不满两年的,可以不提供。 3.2.2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但配套使用的辅料在营业范围内可外购再销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2024 年 年 11 月 月 8日至 日至 2024 年 年 11 月 月 13 日 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前,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 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 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且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附件三。 4.2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 附件二)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1125096460@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3 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本项目报名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发送投标申请邮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 时间内按上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 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物资进行 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 务平台(www.crecgec.com)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 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 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否则会影响评标结果。 5.5 未按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 . 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的开标大厅,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分钟内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 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附件三)。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牵头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卞亚辉 15524205268 联合采购成员: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四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陶润泽 13396366689 8.2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12层 联 系 人:杨启程 15966079369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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