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宝鹅工业区A5栋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招租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722400803
预算金额14.2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莫工8955291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400803

项目名称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宝鹅工业区A5栋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

起始日期

2024年04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空置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宝鹅工业区A5栋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555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房屋建筑物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

免租期

1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

招租底价

142700元/月(含税)

租金的递增

无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工业厂房、宿舍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28100元(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转租或分租,物业使用需符合龙岗区产业用房相关规定。

8、承租方生产经营范围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

9、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10、租赁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2、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4、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5、其他需注明事项:出租方提供1台容量为160KVA的专用变压器,给水管道(DN50)至计量表、终端至低压电房配电柜、主体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供承租方使用,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其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如承租方需进行增容或减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1、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委托组织公开招租,由于招租公告期满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故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对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宝鹅工业区A5栋厂房及配套宿舍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深圳市信立丰实业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

2、物业概况:物业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宝鹅工业区A5栋,其中厂房租赁面积合计3800平方米,配套宿舍租赁面积为1650平方米,临建租赁面积为100平方米,共计出租面积为5550平方米。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租赁物业属于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资产权属情况: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

3、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网站交易公告附件;

4、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5、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6、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提交应答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宋小姐,联系电话:0755-28459455。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8、物业是否有电梯:有;

9、物业是否有变压器:有;

10、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

①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的方式在承租方办理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或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

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1、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当前无租赁合同。

12、交楼日期: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

13、物业是否空置:是。

14、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30;

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7日10:00;

③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室;

④应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⑤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

⑥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二楼评标室。

15、澄清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6、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1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须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且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若意向承租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物业管理费

0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招租公告期满(2024年04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4月26日18时00分00秒),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企业名称:深圳市信立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LWJM03),现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3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428100

收款信息

意向承租方已根据阳光租赁平台操作指引对本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

莫工

联系方式

89552919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若物业因政府征收或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4、合同文本详见招租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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