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度浦江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zcggk2022008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炜15024539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浦江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ZCGGK2022008

项目名称:2023年度浦江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4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3年度浦江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负责常用建设工程信息价格的采集、整理等,确保每类同档次材料的品牌(或供应商)不少于3个,根据采购人通知和市场变化等及时增补完善材料品种,每家每个月提供一次调查信息(在第一个月的30日之前)并负责彩页制版、印刷装订,采集成果应基于市场调查,基本反映市场真实价格水平(采集价格应为到场除税价,未上浮或下浮),本次选取2家中标供应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需求》。备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从2023年第1期开始采集)至完成2023年第12期信息价采集工作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9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030059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4).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6)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商家入驻”进行账户注册,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因未注册入库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投标人须申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投标人使用账号或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D.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7)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总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张琳俊 联系电话:13586975082 0579-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 联系人:严艳萍 联系电话:13566950560 0579-88088337
(注: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①开立预收(付)款退款保函,全部免收手续费。
②开立履约保函,不低于1‰,最低200元/笔,不足1季的按1季计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65851166

质疑联系人:薛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 84127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浦江县后陈新村42号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24539007

质疑联系人:魏金栋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429186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

传 真:0579-84107222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9-841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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