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再次公告
金额
9217.3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q410002240005
预算金额9217.38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女士0371-662857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转让 项目编号: ZQ410002240005
公告开始日期: 2024-11-28 公告截止日期: 2024-12-26
资产转让方式 : 整体转让
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看样联系人: 侯女士 13598899803
标的名称: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不良债权
评估价值: 92173800元 评估机构: 河南港兴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报告书编号: 豫港兴资评报字[2024]第17号 评估基准日: 2023-11-30
核准(备案)机构: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3
核准(备案)号 :
债务人姓名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人所属行业房地产
债务人经济性质民营企业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田信伟
债务人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九如路12号1号楼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债务人经营范围酒店投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本金金额(万元)11525利息(万元)4087.58
费用(万元)64.27债权总额(万元)15676.85
债权现状执行终本:(2023)豫0191执恢4491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债权担保情况河南中力国际酒店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322640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已进行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郑州澳柯玛物流开发有限公司、濮阳中力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中力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韩广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拟转让债权金额为: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下称基准日),剩余未付重组债务本金115,250,000.00元,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及违约金40,875,758.90元,与实现债权有关的其他费用642,700.20元,共计156,768,459.10元。债权转让通知费用和3500元债权评估费由受让方承担。2.债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除国家规定必须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3.本次拟转让的标的债权,存在或可能存在下列瑕疵或风险,以至于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的预期利益可能无法实现。该等瑕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标的债权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2)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公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因计算误差、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政策限制或其他原因导致不完全一致;标的资产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3)全部或部分债权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债权后对债权中的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罚息等诉求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5)标的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吊销、被撤销、注销、解散、关闭、歇业、停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6)标的债权已在执行证书至基准日之间实现30万元回收款项,该部分回收款项已由转让方作为违约金冲抵部分债权,该部分回收款项无法在转让后作为受让人的受偿款项。该笔回收款项存在债务人认定归还资金性质为本金的风险,可能导致受让方受让的债权本金金额及息费发生改变。(7)标的债权中债务人、担保人存在涉诉、被执行、未履行债务的情况,个别担保人存在无法联系到的情形,存在不能足额清偿债权的风险;(8)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后的重组债务本金、重组债务宽限补偿金、重组债务本金违约金或罚息、复利等请求权可能无法继续享有;(9)标的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不限于)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10)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11)债权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抵押物一拍已流拍。截至公告发布日,抵押物所附地下负一层部分空间存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一审败诉后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12)标的资产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法定或约定时效或丧失其他相关的期间利益;(13)标的资产项下担保权利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消灭或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形;(14)担保物可能发生灭失、毁损、被先行查封、存在优先权利人或可能存在欠缴税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价值的相关情形;(15)标的资产可能存在不能取得执行证书也不能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等情形;(16)转让方无法对其承继的、由任何第三方制作的资产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保证;(17)与主张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权利相关的文件可能存在未成立、无效、被撤销、内容冲突等瑕疵,并可能致使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无法享有全部或部分债权;(18)公告的债权转让合同仅为申请债权转让事宜的模板;(19)拟签订的债权资产交易合同未有列出但实际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风险;(20)其他致使受让方无法实现标的债权项下部分或全部权益的情形。4.转让方按照截至基准日的债权现状进行转让,债权接续的原始文件由意向受让方至转让方处查勘,相关交易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无关。5.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豫港兴资评报字[2024]第17号。受让方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标的债权事实上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灭失。6.分期付款项下除首付款之外的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10%/年利率按季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风险提示:转让方转让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可能存在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风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标的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了解,对有关风险进行仔细评估,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公告和标的有关情况已全部知悉,自愿承担受让债权后的产生一切风险与损失。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356141357Q 企业性质: 国有控股公司
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才高街6号
批准单位: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批准形式: 其他
批准文件: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交易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告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支付要求:

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天内,受让方应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40%的首付款;其余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付款期限为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按期支付完毕,并按照年利率10%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利息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资产转让协议公告模板。

受让方资格条件:

竞买人承诺:

1、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3、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4、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

5、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6、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相关附件: 中力项目资产转让合同(分期).pdf
报名指南
报名手续: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中心联系人: 吴女士、陈先生 中心联系人电话: 0371-66285738、0371-66285739
中心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如意西路93号中国平煤神马金融资本运营中心10楼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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