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郝勇1899541677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扬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De300PE 双壁波纹排水管990米,De200的PE双壁波纹排水管2810米,De110HDPE入户管2950米,管道埋深1. 6-2. 2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217座。配套75立方米化粪池1座,拆除和路面恢复8383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3 08:00至2023-03-09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23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次招标采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隆德县文化街
联系人:郝勇
电话:1899541677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联系人:叶扬
电话:0951-8659304
2023年03月0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环保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铺设De300PE 双壁波纹排水管990米,De200的PE双壁波纹排水管2810米,De110HDPE入户管2950米,管道埋深1. 6-2. 2m,布置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217座。配套75立方米化粪池1座,拆除和路面恢复8383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隆德县沙塘镇和平村1.2组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3 08:00至2023-03-09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注: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相关费用请自理。
2)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3-23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本次招标采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隆德县文化街
联系人:郝勇
电话:1899541677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联系人:叶扬
电话:0951-8659304
2023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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