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JSZG2024-089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牵头供应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投标联合体: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生态环境部核安全设备监管技术中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写字楼2A座7层、1201室 | 报价:300000(元) | 74.6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项目 | 调研全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实施情况,梳理办法存在的问题,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比分析,结合新疆当地核与辐射项目和辐射污染防治管理特点,制定符合新疆实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 根据调研情况,结合自治区实际,在现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的基础上,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建议稿)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编制说明) | 两年 | 根据自治区立法程序和安排,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大常委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编制说明)等立法文件。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条例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推进条例的发布实施。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旻慧,徐新萍,熊文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地 址: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1552857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荣盛五街与高铁北六路新疆旅游大厦11楼1107室
联系方式:13079991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文琪、郑龙、陈旭文
电 话:13079991659
附件信息:
磋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项目-doc.pdf
2.1M
中小企业声明函
388.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