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金额
98.6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jyj2022052301846c
预算金额98.65万元
招标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陈剑城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老师0755-21078376
中标公司深圳市承儒科技有限公司98.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本单位组织实施的 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 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有关文件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HJYJ2022052301846C
二、项目名称: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
三、响应供应商及其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资格审查 | 符合审查 |
1 | 深圳市承儒科技有限公司 | 986,500.00 | 符合 | 符合 |
2 | 深圳市天麓云智能测评科技有限公司 | 885,000.00 | 符合 | 符合 |
3 | 北京润智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989,000.00 | 符合 | 符合 |
备注说明:如果工程类项目,投标供应商未显示在此列表,有可能的原因是抽签未中或初审不通过未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1 | 深圳市承儒科技有限公司 |
五、 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A | 深圳市承儒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二期A座602 | 986,500.00 |
六、 中标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 | 986,500.00 |
七、 项目评审小组成员:
评审小组名单 |
评审专家:1、罗佳; 2、郑元江; 3、吴里琳; 4、曾宏彦; 采购人代表:1、陈剑城; |
八、 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 | 总分 | 名次 |
深圳市承儒科技有限公司 | 90.37 | 1 |
深圳市天麓云智能测评科技有限公司 | 46.0 | 2 |
北京润智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38.15 | 3 |
九、 采购文件附件:
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pdf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pdf
十、 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
单位名称:招标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龙华区教育局905室
项目经办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55-21078376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13530650952
十一、公示期:
本公示期限为三个日历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 填写质疑函并递交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905室(深圳市龙华区税务局观湖税务所对面)。 投诉电话:23336277。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16日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系统自行
采购文件服务模版
(服务类)
中国·深圳·龙华
(2022)
1
采购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LHJYJ2022052301846C
项目名称:2022学业质量监测与评价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货币类型:人民币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内容
1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备选项:其中会计、法律、造价咨
询、保险、银行、电信等项目允许分支机构投标,但必须由其所属的独立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提供授权。)(同一个独立法人只能自行参与或授权其下属的一个分支机构参
与投标);2)(电信类项目)非独立法人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其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
3)(会计类项目)具有经财政部门批准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扫
描件);4)(法律类项目)须是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
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5)(银行类项目)必须是国有商业银
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在深一级分行级
以上(含分行)营业机构并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
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
良好(本项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资料;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6)
(通讯服务类项目)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由于新版
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
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2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3供应商须按截图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下载扫描件(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所提供的《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
2
承诺(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5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内容
1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2采购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包组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
投标方案
3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的,设置投标最高限价的项目投标报价超出最
高限价的
4同一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5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
7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工作任务(如完工期、服务期等)的时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
期限。
8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9未按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的;未按采购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
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10《服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
12使用同一MAC或IP地址投标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审信息
评审方法:自行采购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
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3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服务类项目。
评标信息
序号评分项权重
价格10
1
技术部分45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1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6评分内容:由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根据
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方案的具体内容给予评价。方案契合项目需
求、售后服务保障及时、内容具体详细、可
操作性强评价为优,方案较契合项目需求、
售后服务保障较及时、内容较具体详细、可
操作性较强评价为良,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
求、有相应售后服务保障举措、内容不全面、
可操作性一般评价为中,上述情况之外的评
价为差。评分依据根据采购文件的需求和
2响应文件响应情况进行分档评分:评价为优
得6分;评价为良得3分;评价为中得1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2项目平台功能实现要求(客6(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能够实现以下3
观项)项功能;①搭建立体多元的成绩及诊断报
告发布方式。各层级用户包括教育局领导、
教科院领导、学科教研员、学校领导、年级
长、学科组长、备课组长、学生等角色可以
通过账号登录的方式,随时查询自己职责范
围内的成绩数据、等级数据、诊断分析及其
报告。②教研人员可以任意选择两所或多
所学校放在一起进行对比分析;教研人员也
可将任何一个学生个体与区域内的其它学
校或全区指定的群体或个体进行比较分析,
4
分析内容包括各学科及其知识点。③须满
足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关键能力、必备知
识的考查要求,突出基础性、综合性、创新
性、应用性的考核要求。满足以上三项中
的一项得2分,满分6分;(二)评分依
据:提供系统操作界面加盖公章,操作界
面清晰完整。上述3项功能中每项功能所
提供的操作界面能说明完全满足相关要求
的前提下得2分,3项全部满足得6分。不
能完全满足相关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资料
(或所提供的资料不清晰无法辨认)的得0
分。
3项目进度管控及质量保障措5(一)评分内容: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投
施方案标人对项目进度及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价,
包括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进
度管理及质量管理制度、人员配置情况,其
他情况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评分:
(1)项目进度安排计划合理紧凑;(2)
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性高;(3)进度管
理及质量管理制度科学完善;(4)人员配
置情况具体,有针对性。(二)评分依据:
以上四个要点全满足的得5分;以上四个
要点有一点不满足的得3分;以上四个要
点有两点不满足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5
分。其他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4项目服务(学科素养水平质9(一)评分内容:为确保落实双减政策,
量分析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本项目的每次考试
(以阅卷结束为准)结束后3天内针对义务
教育学段的各学科素养水平撰写全区分析
报告,同时要求在本项目服务平台上不显示
考分与成绩排名,在结果呈现上,学生在每
个学科上既要有整体内容与整体素养的等
级与水平,又应有每个知识点与每个学科素
养的等级与水平。如未能按时完成,将视为
根本违约,采购方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签订的
采购合同。(二)评分依据:投标人须提
供相关功能界面加盖公章与承诺书,评审委
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功能界面与承诺
书进行评审,分档打分:(1)功能科学合
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要求,且提供相应
承诺书的,得9分;(2)功能其本合理,
能勉强满足要求,且提供相应承诺书的,得
5分;(3)功能不太科学,部分满足要求,
且提供相应承诺书的,得3分;(4)功能
5
不现实,无法满足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应承
诺书的,得0分;此项最高得9分,其他
情况不得分。
5数据分析延续性服务及违约9(一)评分内容:
承诺为确保据分析的延续性与稳定性,本项目要
求投标人须在本项目的每次考试发布成绩
与分析数据前(一般在每次考试阅卷结束后
24小时内)将本次考试的数据按照用户所提
要求与龙华区历年的考试数据进行无缝对
接,并形成整体连续的数据体系,共同达成
本次招标要求的分析与应用效果。如未能按
时完成,将视为根本违约,采购方有权立即
解除与其签订的采购合同,且中选方还需向
采购方支付中选价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
他损失。
(二)评分依据:
投标人须自拟方案与承诺书,评审委员会根
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与承诺进行评审,分
档打分:
1)根据所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
要求。得5分;
(2)方案基本合理,有可行性,能勉强满
足要求。得3分;
(3)方案不太科学,部分满足要求,得1
分;
(4)方案不现实,无法满足要求,或不具
可行性,得0分;
此项最高得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根据所提供的承诺书进行评审,提供符
合内容要求的承诺书得4分,否则得0分。
6拟安排团队成员(客观项)10(一)评分内容:(1)数据分析师(两名
及以上):数据分析师要求具有与本项目相
关专业(应用心理、统计或应用数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者得2分,研究
生学历者得3分,同一人不可重复计分,满
分5分;(2)项目管理师:本项目管理要
求规范严谨,项目团队成员中有具备PMP项
目管理师认证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服务团队(不含项目管理师与数据分
析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服务人员20人
及以上的得3分,10—19人得2分,5—9
人得1分,4人及以下不得分。以上三项累
加得分,满分10分。(二)评分依据:
6
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书
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及开标日前由投标
人为其缴交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三个
月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社保缴交证明
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
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原件备查,未按要求
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
得分。
商务部分45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
1响应供应商资质情况及通过8(一)评分内容:(一)评分内容:(1)
相关认证情况(客观项)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有教育考试或教育测
评类(提供营业执照)、ISO9001质量体系
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2)
投标人具有教育测评类软件发明专利得3
分,满分3分;(3)服务本项目所提供的
平台(软件)具有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
护三级及以上证明得3分,满分3分。以
上三项可累加得分,满分8分;(二)评
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有效资质和证明
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
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
不得分。
2视频演示(讲标、答辩)情12(一)评分内容:投标人录制演示,以一
3
况(可选)(客观项)个区级及以上级别的统一实际学业监测数
据为例进行操作演示:=1*GB3
①a、能够以教师为考察对象,对教师的
当前考次的考情及多次考试的考情发展情
况进行分析;b、查看本班学生在知识点与
小题上得分情况及其与本校、与区得分对比
情况;c、演示针对本次诊断的结果,对全
班共性薄弱点进行一键组卷,并对组好的试
卷进行换题等试卷编辑操作;d、演示将组
好的试卷发布线上作业与线下作业,要求支
持分层发布作业。②能够以学生群体为考
察对象,对群体的多次考试发展变化情况进
行跟踪分析,即可对指定范围的多次考试的
共性群体进行分析,也可对指定范围多次考
试的实际群体进行分析;即可实现学段内对
比分析,也可实现跨学段对比分析。=
3*GB3③以区级用户为例演示平台
的交互分析功能与分析报告自动生成功能,
7
平台须实现交互分析下钻功能,针对各项统
计分析指标,院领导可在同一个界面上通过
层层下钻的功能逐层查阅到区、校、班级及
学生的分析数据;能自动全面完整地生成图
文并茂的分析报告。(二)评分依据:根
据以上3项功能所设定的客观条件,分项进
行客观打分,每项满分3分,共12分:
=1*GB3①所设条件(要求)完全
实现,3分;②所设条件(要求)局部实现,
1分;③所设条件不能实现,得0分。由
投标人提供录制好的视频保存于U盘,于开
标前半小时提交,不提供或所提供的视频播
放不了不得分
3同类项目业绩(客观项)12(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区、县级本项目类似业绩
的合同与验收报告,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涵盖
小学、初中及高中全学段业务范畴且服务内
容包括:学业档案管理、扫描阅卷服务、成
绩分析与质量报告生成服务、根据分析结果
提供题库智能推送应用服务。每提供一项有
效业绩,得3分,以此类推,最高12分。
不提供或者不能有效证明的,得0分。(二)
评分依据:提供项目相关合同关键页与验
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或
验收报告须对所要求内容有明确表述与规
定,否则该内容为不符合,同一区域不同时
期的合同按一项业绩计评,不符合类似项目
要求的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
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履约评价情况(客观项)8(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在上述有效业绩
评审项中参加评审并被认定有效的业绩,能
够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书或验收报告
书,且评价为优(秀)的,每份评价书得2
分,其他情况得0分;最高得8分。(二)
评分依据:提供以上项目合同关键页及盖
有用户单位公章的履约评价(或验收报告)
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
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5诚信承诺函(客观项)5响应供应商承诺在参与龙华区教育局自行
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或安全相关问题且在
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
不得分。(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按采购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
8
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受到行政处罚的,
依法追究其责任。
备注:1.对于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查
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应
要求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否则应作不得分处
理。
2.对于要求提供检测(检验)报告的,设置检测报告需明确检测的具体内容、依据的标准及
查询的网址,且检测机构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资质。例如:投标人所投产品需通
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关于甲醛含量符合GB...合格的检测,需
同时提供检测机构体现产品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标注CMA或CNAS标
识的检测报告及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cx.cnca.cn/CertECloud/qts/qts/qtsPage)查询截图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否则不得分。
投标书目录
投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质情况(对应采购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非法
人组织则提供相应证照扫描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
或网站信息查询截图)
3、信用信息网络截图
4、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详
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9
三、投标人情况介绍
四、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
程)
五、项目平台功能实现要求
六、项目进度管控及质量保障措施方案
七、项目服务(学科素养水平质量分析要求)
八、数据分析延续性服务及违约承诺
九、拟安排团队成员
十、响应供应商资质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十一、视频演示(讲标、答辩)情况
十二、同类项目业绩
十三、履约评价情况
十四、服务条款偏离表
十五、诚信承诺函
十六、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其它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除投标文件附件中已有的外)
十七、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头百人认为需要补充的
文件
投标文件附件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0
10.1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提交给
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不论是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都
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复或发送给投标人。
10.2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采购文件,
投标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质疑或投诉。
10.3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
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2.1投标人与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
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
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但翻译错误的除外。
12.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实行纸质投标,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含页码编排的目录,商务、技术和经济
部分合订成一本投标文件,整个文件尽量双面印刷,版面清晰、整洁,模糊不清者以缺项对
待。
14.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应格式并统一使用
A4篇幅(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在
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3)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不需要再次加盖公章。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负。
16.证明投标文件投标技术方案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
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技术方案项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合格性符
合采购文件规定。该投标技术方案及其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2
16.2投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技术方案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
图纸、数据或数码照片、制造商公布的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和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
验和核准证件等,以证明投标人投标的真实性。它包括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6.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6.2.2投标产品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6.2.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技术方案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
实质性的投标,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投标技术方案中产
品的具体参数,不得照搬照抄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
16.2.4产品说明书或彩页应为制造商公布或出具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提供外文
说明书或彩页的,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对应中文翻译说明,评审依据以中文翻译
内容为准,外文说明书或彩页仅供参考;产品说明书或彩页的尺寸和清晰度要求能够使用电
脑阅读、识别和判断;
16.2.5我国政府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应为证件正面、背面和附件标注的全
部具体内容;产品检验和核准证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
提供原件扫描件。
16.3相关资料不符合18.2款要求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为投标技术方案不合格投标,
其相关分数予以扣减或作投标无效处理。
16.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8.2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
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
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
足要求,由评审小组来评判。
16.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
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17.投标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
17.1对项目采购文件《评审信息》评分项中涉及的相关业绩、社保情况等内容以及《资
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中涉及的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
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
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有关需求进行投标,
涉及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予以投标无效处理,涉及《评审信息》打分项的则该项评分
53
予以0分处理。
17.2本项目涉及提供的有关资质证书,若原有资质证书处于年审期间,须提供证书颁
发部门提供的回执,并且回执须证明该证书依然有效(若在法规范围不需提供的,投标人应
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该证书无效),则该投标人提供年审证明的可按原资质投
标;若投标人正在申报上一级别资质,在未获批准之前,仍按原级别资质投标。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具体见专用条款中投标有效期的
天数要求。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中选单位的投标书有效期,截止于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项目内容,并通过
竣工验收及保修结束。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单位务必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龙华区教育局采购管理系统
上传ZBS格式投标文件,封表面均应正确标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未按照前述要
求递交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20.样品的递交
20.1原则上,不接受样品要求(如有要求,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的第二章相关内容)。
如确有必要,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能反映货物材质或关键部分的极少部分的尺寸、价
值不大的样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交《样品清单》,所提供样品必须密封包装,样品作为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投标样品上必须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样品编号、样品名称”等信息。需
要安装的投标样品必须为安装完整的成品,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安装。
20.2.1样品递交签到:
投标人授权人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样品清单(加盖公章),
到达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按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样品递交
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1)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
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样品不予接收。
20.2.2样品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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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投标样品接收。投标样品接收必须进行身份核对、样品核对、
登记确认、顺序编号。
(1)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核对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扫描件”。资料不齐
全的,不得接收投标样品。
(2)样品核对。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投标样品与投标人提供的《样
品清单》(盖公章)进行一一核对。有不一致的或损坏情况的,将要求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
《样品清单》上注明。
(3)登记确认。在完成身份核对及样品核对后,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样品接收
登记表》上登记确认。
(4)顺序编号。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按投标样品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
编号。
20.3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投标样品摆样,指引投标人授权委
托人将投标样品搬运到指定地点摆放、拆除包装,按要求摆放整齐。
20.4样品的退回:(1)未中选的投标人投标样品,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
员将按规定通知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完成评审后的三天内取回。(2)中选的投标人
投标样品,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按规定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通知采购人代
表三天内取走。投标样品移交时,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再次核对投标人授
权委托人或采购人代表身份、核对《样品清单》,签字确认后并取走样品。
20.5投标样品未能及时退回的,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存放到样
品室,并发函或电话敦促相关单位取回。经敦促仍未能按规定取回的,视同投标人或采购人
放弃取回,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将定期清理。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1.2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
21.3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不退还投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开标
22.开标
22.1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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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评审要求
23.评审小组组成
23.1开标结束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小组会由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依法组建,
负责评审活动。
采购人代表须持本单位签发的《评审授权书》参加评审。
采购单位无代表参与评审,应在开标前一天提交《采购单位不派评委参与项目评审承诺
书》给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
23.2评审定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3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过程和结果。
23.4评审过程中不允许违背评审程序或采用采购文件未载明的评审方法或评审因素进
行评审。
23.5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
关资料以及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向评审小组提供的资料
24.1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包括图纸、服务清单、答疑文件等;
24.2其他评审必须的资料。
24.3评审小组应当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熟悉以下内容:
(1)采购的目的;
(2)采购项目需求的范围和性质;
(3)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财政预算限额、商务条款;
(4)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
(5)采购文件所列示的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
25.独立评审
25.1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活动应当独立进行,并应遵循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
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人、编写评审报告的工作程序。
第七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26.投标文件初审
26.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
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
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投标程度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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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投标。
26.2投标文件初审内容请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部分。投标人若
有一条审查不通过则按投标无效处理。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打√为通过审查,打×为未通过
审查。
26.3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情形,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26.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个人分阶段
参与编制;
26.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6.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6.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6.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3.6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选的投标人利益补偿;
26.3.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
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26.3.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26.3.9在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人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
26.3.10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26.4对不属于《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的其他情形,除专用条款另
有规定和32.4条款所列情形外,不得作为投保无效的理由。
27.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凡属于评审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8.错误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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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8.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通
用条款3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9.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0.实地考察、演示或设备测试
30.1在采购过程中,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对本项目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或实地考察
或检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投标人应随时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
30.2若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现场演示或设备测试的,投标人应做好相应准备。
31.评审方法
31.1最低价法
最低评审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31.1.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31.1.3定性评审法
定性评审法,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技术商务定性评审,对各投标文件
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投标文件的优点、缺陷、问题以及签订合同前
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并形成评审报告。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废标或者无效标的
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人。
第八章定标及公示
32.定标方法
32.1非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2.1.1评审小组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龙华区教
育局招标采购中心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方法比较评价结果从优到劣进行排序,并
推荐中选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32.1.2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评审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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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
候选人。
32.1.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
32.2评定分离项目定标方法
32.2.1本项目采用评审和定标分离办法,即评审小组按照本项目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人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
报告和推荐的候选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具体所采用的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定标规则)详见
本采购文件关键信息中的《评审信息》和《定标方法》。
32.2.2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最低价法”评审方法的项目,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结果,
推荐“N+2”数量(N为需要的中标人数量,当有效投标人少于“N+2”时,全部推荐;N的
具体数量由采购人在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候选中标人。采用“定性评审法”评审方法的项目,
所有递交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中标人。采用“定性评审
法”评审方法的项目,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被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投标人,均推荐为候选
中标人。
32.2.3采购人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人:
32.2.3.1自定法。自定法是指采购人组织定标小组,由定标小组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
中标人。
36.2.3.2抽签法。抽签法是指候选中标人产生后,由采购人委托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
购中心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候选中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并由采购人和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
购中心签字确认抽签结果。
32.3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按专用条款相关要求定标。
33.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
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4.中选公告
34.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结束后,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
将在“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https://ilh.szlhq.gov.cn/jyjcg/)上发布中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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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公示。投标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向采购中心反映。若在公示期
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评审结果。
35.中选通知书
35.1中选公告公布以后,公示期内无人质疑投诉,请中标人和采购单位凭单位证明及本
人身份证直接到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领取《中选通知书》。
35.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5.3因质疑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项目结果变更或采购终止的,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
中心有权收回或作废中选通知书。
第九章公开采购失败的后续处理
36.公开采购失败的处理
36.1本项目公开采购过程中若由于投标截止后实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经评审小组评审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等原因造成公开采购失败,可由龙华区
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重新组织采购。
36.2对公开采购失败的项目,评审小组在出具该项目采购失败结论的同时,提出重新
采购组织形式的建议,以及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要求的修改建议。
第十章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37.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审确定的中标人。
3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
所有投标,以及宣布采购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
响的投标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9.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9.1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和投标文件等)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
定;
39.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选项目,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
给他人。
40.合同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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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上传至
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备案。
41.投标人违法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活动,
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2)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恶意投诉的;
(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8)阻碍、抗拒龙华区教育局招标采购中心监督检查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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