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和展览服务/展览服务/生活消费品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行政区域 | 将乐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1日 12:0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6933093 | ||
采购单位 |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七星街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50892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13616933093 |
项目概况
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8]SZ[TP]20230919
项目名称: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350428]SZ[TP]2023091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将乐县参加109届糖烟酒展会(深圳)展销活动执行服务项目 | 1(项) | 250000 | 否 | 250000 | 5000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随身携带 | 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资格承诺函 | (1)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①、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4)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9)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和地点:从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每份售价300元。
7.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3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现场获取。
7.4投标保证金:5000元整。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9月27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如有变更,[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七星街21号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13850892816
代理机构: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法:13616933093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10日—10月14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随身携带 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资格承诺函 (1)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4)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9)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方式: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七星街21号
联系方式:13850892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晟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303号二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13616933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61693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