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疏港道路南段东侧彩钢瓦围挡维修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疏港道路南段东侧彩钢瓦围挡维修工程。
1.2 采购人: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自有资金,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 (1)原围挡草坪全部拆除换新,全长308米;(2)96米彩钢瓦围挡拆除换新,高度2米;(3)局部围挡支撑加固。
1.5最高限价:  人民币2.80万元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1)原围挡草坪全部拆除换新;(2)96米彩钢瓦围挡拆除换新;(3)局部围挡支撑加固。
2.2 工期:    20天    。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 踏勘现场:不组织
踏勘时间:       /      。
踏勘集中地点: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3.2其他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  询比  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请于 2024年 7月  日至 2024年 7 月  日(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通过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masport.com.cn/)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递交地点:  采用邮寄、密封送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部(办公楼四楼,420室);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联系人:叶工,联系方式:0555-2845606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保证金
6.1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masport.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  。
联系人:   程彬   。
电话: 0555—2845466 。
2024年7月12日
二、采购需求
1.一般要求:(1)、拆除的围挡草坪清运出港;(2)、局部围挡拆换:¨60*60*3,3m/根,¨40*20*2,横档4道,彩钢瓦高度2米;(3)、新换围挡草坪宽度2.5米,彩钢瓦上方包边。
2.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  。
3.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  按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质量等级标准,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等级标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图纸(如有):不提供 。
5.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5.1工程量清单见下表。
报价清单
编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原围挡草坪拆除

1



2
局部围挡拆换
M
96


¨60*60*3,3m/根,¨40*20*2,横档4道,H=2m
3
局部围挡支撑加固

1



4
新铺围挡草坪
M
308



5






6
合计






大写:

报价表说明:(1)供应商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2)本工程供应商根据现场及图纸分别计算综合单价报价和工程量,供应商报价时综合单价一切措施费用和相关规费(含工伤保险、安全环保费),未列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充分考虑了。(3)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4)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还应充分考虑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增减工程量以外的全部风险。(5)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报价时小数点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5.2最高限价:人民币 2.80万元  。
6.其他要求:   报价有效期90天 。
三、评审办法及标准
1.采用最低价法,最低价法是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优先次序的方法。
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密封;
(2)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
(3)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
(4)响应文件资料不全,未按响应文件格式,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采购公告中资格要求;
(6)超过最高限价。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申请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申请的;
(3)成交候选供应商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协议(详见附件1)
五、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附件1--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协议
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发包人/甲方名称)
乙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已接受乙方关于(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审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成交通知书;(3)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及其附件;(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4.乙方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6.结算方式: 工程经交工验收,工程结算经工程部审核完成,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壹年)满1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承包人可以采用银行担保方式,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
7.工期为             日历天。
8.履约保证金(如果有):             。
9.计量和资金支付:
9.1本工程无预付款;
9.2每月按甲方确认的进度款(进度款=实际已完工程量×综合单价)的 80%进行支付;
9.3工程施工完成经交工验收,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85%  ;
9.4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申请付款,次月底前支付;
9.5具体支付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支付采用“皖港易付”平台、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
9.6如本工程涉及使用农民工,乙方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必须在每期工程款的使用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10.验收方式: 工程完工后,提交交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三方进行验收 。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责任
11.1.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控制点坐标。批准或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11.1.2甲方技术人员组织设计向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交底,对施工技术、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审查,如发现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工整顿,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11.1.3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协调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11.2乙方责任
11.2.1乙方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机具和人员及时进场, 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11.2.2乙方负责按施工图、说明书、设计修改通知单及有关规程、规范、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11.2.3乙方负责日常施工技术、施工安全及生活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应确保安全无事故,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一切责任。
11.2.4若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由此发生的材料、人工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合同价每日2‰扣除违约金,最高扣除违约金为合同价的4%,超过30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2.5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甲方的工程保护工作,交付前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费用。
11.2.6自行负责设备的维修、保管,确保设备完好。
11.2.7对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及时提供甲方备查。
11.3工程质保期: 壹年,主体结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12.合同纠纷处理原则: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有)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且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结清价款后失效。
14.本协议书正本 贰 份,副本 肆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协议
工程名称:         疏港道路南段东侧彩钢瓦围挡维修工程      
工程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即甲方)名称: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即乙方)名称:                                      
承包单位(即乙方)企业级别:      企业性质:                 
项目主管部门:港口集团工程部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安全环境管理部门:港口集团安环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安全、环保协议
甲方:(采购人/发包人/甲方名称)
乙方:(供应商/承包人/乙方名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推进绿色港口建设,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人身、设备和其他财产安全,符合环保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安全、环保防控责任
1、甲方对乙方进行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技术、环保要求交底,介绍工作环境和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注意事项及绿色港口建设要求,并将有关工程和项目的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交付乙方签收。
2、甲方有权监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乙方不符合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环保整改通知书。
3、甲方除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环保及质量等管理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乙方作业场地(甲乙双方出现立体交叉和相邻施工作业时,应双方协商,采取可靠安全、环保措施)。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及及绿色港口建设的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导致甲方人员、设备等事故的全部损失。
二、乙方安全、环保责任
1、乙方需提供与承包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且保障其材料的真实、有效、合法。
2、乙方是所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环保责任主体,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环保全面负责。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行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3、乙方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负责为在岗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配发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安全、环保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
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工程、项目现场配备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从事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车辆、工程机械、工属具、安全防护用具数量和质量应满足工程、项目需要,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汽车司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7、乙方应在工程、项目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工程、项目范围进行施工,不得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作业现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8、乙方应组织人员在开工前对工程、项目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属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属具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甲方水、电、设备等,应事先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手续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使用。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满足安全、环保、绿色港口建设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11、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所有固废,应做到随时清理出场,不能随时清理出场的应落实环保措施,在工程结束前必须清理出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遗留在港区;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进行处置,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整改措施意见及时整改。
1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设备、火灾等各类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或造成环境污染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政府报告,同时应通报甲方,并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14、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办理车辆、人员临时出入证,并携戴出入证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督查中发现工程、项目现场作业人员有安全、环保违章行为,可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及绿色港口建设考核规定,对违章行为进行考核,在乙方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2、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机损事故;
(4)发生火灾事故;
(5)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6)工程、项目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7)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环保整改意见,无故不按期整改的。
(8)造成甲方环境污染的。
(9)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危废处置规定进行处置的。
3、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无增补,在本栏填写“无增补”):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七、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含税)完成本工程,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如有);(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如有);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如有)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有要求);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成交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工程类)
 报价表:详见二、采购需求 5.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五)响应方案(如有)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六)其他资料(如有)
供应商需递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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