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询价函(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雨花停车保养场项目倒班轮休楼产权属于场站公司,自2015年租赁 至承租人,承租人对于2021年度租金仅支付部分,剩余租金至今未支付,经多 次对接,占有人既不搬离也不缴纳租金,且无法提供合理使用资产的证明材料。为保障公司利益,现拟选聘一家有实力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代理本案的专项 法律事务,以诉讼的方式起诉现占有人,需要由律师承担或参与的专项事务,并全权代理本案诉讼各阶段全过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2.
询价函获取方式:致电18687895558,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3.采购人地址:中 国建筑一局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项目部(菊花立交东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邮箱号:282484565@qq.com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建筑一局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项目部(菊花立交东侧)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86878955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
询
价
函
询价单位: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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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函
为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指导我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现 面向社会进行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
一、项目简介与询价范围
1. 项目简介
(1)询价人: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雨花停车保养场项目倒班轮休楼产权属于场站公 司,自2015年租赁至承租人,承租人对于2021年度租金仅支付部分,剩 余租金至今未支付,经多次对接,占有人既不搬离也不缴纳租金,且无 法提供合理使用资产的证明材料。为保障公司利益,现拟选聘一家有实 力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代理本案的专项法律事务,以诉讼的方式起诉现 占有人,需要由律师承担或参与的专项事务,并全权代理本案诉讼各阶 段全过程的专项法律服务。
2. 询价范围
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合同审查与风险评估
(2)纠纷解决策略制定
(3)协商与调解
(4)仲裁与诉讼
(5)关系协调
(6)法律风险防范与项目推进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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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询价函获取方式:致电18687895558,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3.采购人地址:中国建筑一局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项 目部(菊花立交东侧)
三、询价确认函的递交
你单位收到询价函后,报价函请于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前以电子 邮件方式递交,邮箱号:282484565@qq.com。
四、报价说明
按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下浮 %。
五、其他
(一)我公司承诺将对各公司提供的报价内容严格保密。
(二)询价结束后,我公司将按照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有序开展相 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 话: 18687895558
地
址:中国建筑一局昆明市综合交通国际枢纽建设项目项目部(菊花立交 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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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函
致: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昆明交通场站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雨花涉诉专项法律服务询 价函内容,遵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经研究询价函的相关 内容后,我方愿提交如下报价:
一、评估服务报价:
诉讼阶段服务,按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下浮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或对本项工作的专业意见建议,若有,内 容自定)
报价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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