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GC-2021-356红廉文化教育示范点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发包公告
一、发包编号:XXGC-2021-356
二、项目名称:红廉文化教育示范点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霍山县政务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 】随机摇号 【 】直接发包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红廉文化教育示范点提升改造工程,工程位于霍山县政务区,内容包括室内装饰、给排水、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工程投资额约800万元。本次为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含设计、项目建议书及概算。本项目设计费约18.4万元。
九、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十、计划工期:15日历天
十一、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及社保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承包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承包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承包公司公章(例:7月19日发包,则连续5个月是指7月、6月、5月、4月、3月;连续3个月是指7月、6月、5月或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其他类推)。无社保缴费证明或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不满足发包要求的,其承包资格无效。
4、承包人在投标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
5、承包人诚信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及项目班子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承包人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发包范围:本次为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含设计、项目建议书及概算等。
十三、包号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http://ggjfwpt.luan.gov.cn)
十六、项目发包时间:2021年12月24日15时00分
发 包 地 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十七、发包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邀请霍山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设计企业备选库中安徽省电子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六安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霍山县天地建筑勘察设计院参与竞争性谈判,不在以上邀请名单的承包人响应无效。受邀请的承包人自行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发包文件及相关资料(见附件)。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十、其他注意事项:
1、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响应性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承包人本单位的人员。
2、联系方式:
发包人: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13470893456
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0033 19930159293
备注:本项目在发包过程中,任何异议投诉等事项均由发包人负责处理。
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