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保洁装备研究项目技术协作队伍采购招标公告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就其所需的 高速公路路面保洁装备研究项目技术协作队伍采购 进行 公开 招标采购,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高速公路路面保洁装备研究项目技术协作队伍采购
2、招标编号:GSZ-2022-016
3、项目概况
根据高速公路路面保洁特点及需求,吸收现有路面清扫车的技术优点和设备构成,研究盘刷机械、强力吸拾等技术方案,通过改造和创新等方式,研究开发出作业速度不小于 60km/h的新型高速清扫设备,满足对不布控情况下清除高速公路中分带垃圾等需求。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与招标人共同研发一台套新型的高速路面清扫装备,满足高速公路路面保洁需求:作业速度不小于 60km/h的新型高速清扫设备;具备吸拾功能,可对高速公路中分带钢护栏内部垃圾进行清扫。主要研究主要内容及创新点如下:
( 1)调查研究高速公路路面保洁特点及需求,确定高速公路路面清扫装备各项技术指标。
( 2)探索采用吸拾、清扫及组合等方式,实现中分带钢护栏内部积存垃圾清理。
( 3)根据盘刷结构设计及性能计算和仿真分析等相关理论,研究分析作业速度、盘刷转速、接地速度、触地压力、洒水量及清扫率等参数的相互影响及变化规律,确保高速运行时的路面清扫效果。
( 4)研究提出针对需求的设备配置与制造方案,试制新型清扫设备试验样机。
( 5)通过现场试验测试、评估样机性能,根据试验结果,调整或改进样机的组成、设计,完成新型清扫装备定型,具备量产技术基础。
4.2 服务期限:24个月。
4.3 服务地点:福建省
4.4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0万元(含税)。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 2)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专用车生产许可。
(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其他: /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50000元 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1)银行电汇或转账;
( 2)纸质投标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 5919 0780 1810 902 2016
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fzgsglzbdl_ly@163.com),邮寄费用自理。
8.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 收款收据原件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2年12月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送至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 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 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因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先行出示 48小时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码(绿码),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福建省高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 18号交通综合大楼7层
联系电话: 0591-87077294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17759115870
电子信箱: fzgsglzbdl_ly@163.com
采购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