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材仓储运输加工服务(第三次)询价公告
金额
40.4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4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6
公告正文

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因石材仓储运输加工所需,现就该项目石材仓储运输加工的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材仓储运输加工服务(第三次)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40.48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竞得四川通泽实业有限公司存放于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松林村7组的石材,石材总量约4767m2,现我公司需对该批石材进行转运、仓储、加工等后期处理。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根据询价单位要求对石材进行转运、仓储、加工等后期处理。

2.服务周期:根据询价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3.技术要求:1、现石材存放地点是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松林村7组。石材应根据数量及运输条件等因素,采取合理的包装方式,使产品不外露且捆扎牢固,编号标示明确。石材需先从现存放地运至加工厂,运输时需轻装轻放,平稳运输,严禁摔滚、碰撞。2、石材加工时,应该根据建设单位 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纸要求进行加工,加工排版方案应该与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尽量减小损耗。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及专业设备;

3.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报价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6.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404769.00元(大写:肆拾万零肆仟柒佰陆拾玖元整),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石材转运费用、石材加工费用、石材仓储费用(90000.00元,为暂估价)、税金等 费用,若由询价单位(甲方)提供仓储的仓库,则仓储费用按实结算。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1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获取询价文件方式: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报价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获取询价文件申请资料至(myhksy2021@163.com)并电话联系询价单位查收,审核通过并缴纳文件获取费用后,询价单位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询价文件。(注:报价单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递交纸质版获取询价文件申请资料)。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1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3)

(4)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及专业设备(提供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及专业设备的承诺书);

(6)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若报价单位为独立法人,则提供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报价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则提供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

(7)报价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报价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报价单位及其现任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8)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报价单位若中选,不转包和不分包的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报价单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书);

(10)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2年5月16 日14时0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二楼(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递交方式:(1)邮寄递交。报价单位可采用快递方式(顺丰快递)在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因报价单位自身原因,报价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则视为报价单位自动放弃询价资格。

(2)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注:为落实中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式,请前来现场递交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申请人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申请人为绵阳市区域外的,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因未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产生的影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2年5月16日14时0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 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二楼(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召开询价会。

询价活动开展方式:本次询价会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将询价过程实时向报价单位远程直播。现场参与询价的报价单位应全程配套口罩,出示健康码方可入场,入场的人员保持间距,分散入座。若报价单位代表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的,报价单位将拒绝其入场,并按照疫情防控按要求及时上报。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费用按实结算,石材加工完成,经询价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一次性支付结算总价的100%。(若询价单位需分批次加工,且第每批次加工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中选单位可分批次办理结算,即:当批次石材加工完成,经询价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当批次结算后一次支付当批次结算总价的80%,余款待所有石材加工完成后一次性支付)。询价单位付款前,中选人须提交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否则付款时间顺延。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海珂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281141985

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海珂花郡16号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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