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咨询服务询比价(招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5000358-xj-2023-002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申报咨询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3-09-13 16:45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5000358-XJ-2023-0027
标书号:
采购单位: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3-09-17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3-09-18 0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3-09-17 00:00:00
开标时间:2023-09-18 00: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收货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电汇附言请注明:询比价编号:15000358-XJ-2023-0027)
保证金收款账户://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编码

采购工厂

备注

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


1.000

EA

电汇承兑相结合

NQA1

迁安金隅


┃详情描述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招标方要求事项及相关标准:
1、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协助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完成河北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
2、乙方方提供有效的专业的服务,促成甲方申报项目顺利通过。
三、评标方式
1、评标方式为在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的投标方为中标单位。
四、付款方式
1、一票制结算,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2、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申报项目通过官网公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剩余费用。
4、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按合同约定申报成功,则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乙方需无条件将甲方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 ¥:20,000.00(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全额退款。
五、交付时间: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2023年9月21日)内完成项目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成,甲方不予付款,并有权终止合作。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询价文件内容响应,如实填写相关报价,报价时,不允许空项,将承诺书及报价明细单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2、其他要求
(1)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3)本次报价需符合市场运价体系,不允许出现恶意低价现象,否则报价无效。
(4)以甲方合同版本为准。

 
┃联系人
张德宝/521960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031318345
监督举报邮箱:jysghbk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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