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关于福清市2023年走航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游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求,我局拟委托社会第三方环保服务单位对福清市辖区内主要废气污染源区域进行颗粒物和VOCs走航监测,精准查找颗粒物和VOCs污染高发区域,为福清市大气环境管理精准管控提供科学依据。现对该拟委托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监测服务能力及有意参与该项监测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询价单位: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福清市2023年走航监测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通过搭载了颗粒物激光雷达、VOCs质谱分析仪和FID检测器-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监测仪的移动监测车,对我市主要废气污染源区域的VOCs及颗粒物排放,进行科学、系统的监测排查,全面、快速、精准诊断出VOCs及颗粒物的高值路段及重点区域。
  4.走航要求:实施走航服务总时长不少于32小时(原则上每日走航8个小时),其中,实施VOCs+颗粒物的走航服务总时长不少于32小时,在发现VOCs异常点位时,进一步应用手持式挥发性有机气体监测仪对可疑企业进行深入排查。具体走航时间根据我局需求进行安排,响应到位监测起始地点的时间为1小时。
  5.服务时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玖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服务。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后续招标控制参考价,而非最终中标价。
  三、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
  2.报价单位应对本项目询价单主要内容进行保密。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报参数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项目报价单。
  6.报相关材料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7.请报价单位于2023年7月17日下午16:00前携带或邮寄报价报参数相关文件至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东门街北46号)。
  联 系 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游 工
  联系电话:0591-8516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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