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自然资告字[2023]30号
经阜南县人民政府批准,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FN2023-2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加幅度 |
不动产单元编号 |
1 |
FN2023-26号 |
王店孜乡王店村 |
2213.66㎡(合3.3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
不大于2.4、不小于1.0 |
不大于60% |
不小于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99.2 |
199 |
3.32万元/次 |
341225200204GB00007W00000000 |
备注:1.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
2.出让土地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动工,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3.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6日,从阜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府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6日,到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8日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应价或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得人应当按规定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在出让期限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4、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竞得人在竣工验收阶段,同步办理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竞得人在完成首次登记后同时交房,权利人(业主)同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办证”。
6、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须在成交之日起40日内成立竞得人出资设立,且竞得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法人;竞得人位于阜南县境外的,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阜南县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受让人与该子公司互负连带责任。
7、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富陂大道北段71号
联系电话:0558-2883983、2883659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59444971030000002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营业部
账号:188747556613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账号:208110102100003899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南支行
账号:34050171170809799999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必须转入同一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既FN2023-26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阜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