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二期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0]zszb[gk]2018014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陈今园
中标联系人欧阳月娟13950204768
公告正文
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二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福建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SZB[GK]2018014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480000 V2.1 合同签订后176天交货 系统通过项目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我公司承诺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技术维护 福建师范大学 陈今园/13705071770 福建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950204768
合计: 4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8年11月30日前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交货后,正常试运行不少于一个月,可申请进行项目终验,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招标人在系统正常运行十二个月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如货物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2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货物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不予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最终用户负责货物清点和验收。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运行稳定后,甲方最终用户必须按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清单及要求对货物的品牌、外观、规格、数量、配件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验收,乙方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师范大学物资采购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由乙方将第三联提交给甲方存档。如发现物资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货物税务发票(100%全额发票)必须是正式合法且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能认可,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合同签订交货后,正常试运行一个月后,乙方申请进行项目终验,甲方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甲方在系统正常运行十二个月且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至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毕止。 违约责任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

10、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伍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该设备款总额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售后服务承诺 1.系统通过项目验收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免费技术维护,具体如下: ①实时技术支持:乙方提供热线电话、E-mail、传真、网站等途径,技术热线支持服务,在接到技术支持要求时,为系统使用人员提供如何使用系统的咨询,对出现的问题在12小时之内提出解决方案。 ②故障响应 :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要求后,立即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处理,在2小时内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若需要现场服务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8小时之内派技术工程师现场解决问题。 ③定期跟踪:乙方每个月至少1次3小时内到达现场即(每年提供至少12次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巡检服务,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问题或故障隐患,保证系统的稳定 运行,并提供数据备份服务; ④不定期回访:除了定期跟踪外,乙方应安排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定期回访。 ⑤系统升级:质保期内乙方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服务,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资料。升级内容包括解决的BUG、采纳甲方建议实现的功能、因业务需求调整实现的功能和主管部门数据采集与上报等。 2.乙方应有专业的技术支持队伍,提供故障分级响应机制,按照售后服务计划和质量保证承诺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 3.为了保证甲方能得到有效、及时的维护和全面的技术支持,乙方应专门建立客户服务中心,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队伍。 4.乙方的各项售后服务工作应全部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有完备的客户服务工作相关规范,确保对甲方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各相关方面提供长期、高质量的技术支持 14.2 维保服务 质量保证期一年过后,乙方有偿提供与质量保证期期间的同等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福建师范大学 乙方: 福建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住所: 福州市台江区上浦路富力中心C1#1001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杨博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欧阳月娟
联系方法: 13705071770
联系方法: 13950204768
开户银行: 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号: 1402024109008860216 账号: 3500 1876 2070 5250 6040


签订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签订日期:2018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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