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2】34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银川某部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灵芬0951-859808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银川市某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2】34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某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园区物业化服务,按照服务类目分类。采购内容包含:卫生清洁、垃圾清运、门卫执勤、炊事保障、绿化维护服务和车辆驾驶服务。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保洁服务人员不低于3人(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60岁)、车辆驾驶服务不低于1人(C1驾驶证,男性,年龄不超过38岁)、炊事保障服务主厨不低于1人、副厨不低于1人(具备健康证,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60岁)、门卫执勤保安服务不低于1人(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以上人员需政治合格、体检合格;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2、保洁服务:院内、办公楼内公共区域保洁(含电梯清洁),生活垃圾转运。

3.车辆驾驶服务:按照采购人的安排,随时提供出车服务,出车前后对车辆进行检查,负责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建立车辆保养日志,注意行车安全,努力减少油耗,配合处理交通事故等工作;

4.炊事保障服务:派遣主厨、副厨配合每天按时为采购人单位全体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等工作。

5.门卫执勤保安服务:提供24小时的门卫及园区安全服务和水电气暖巡查服务,外来人员登记引导,车辆疏导及秩序维护,信件包裹收发等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垃圾清运服务、绿化维护服务及公杂保障费按照年度服务费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上的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含含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有实体经营场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口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特定资质:1.提供在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人员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8.投标人需进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及法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30日 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57657969@qq.com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里须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号。报名后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编号:2022-VGCBAB-F1001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2、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缴纳方式: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①现金形式: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户名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金三角支行

账 号:6401000512003663930

财务电话: 0951-8598087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融资性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开标现场。

6、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7、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8、递交方式:

①采用现金形式缴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简写的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在投标人缴纳时由系统自动生成。

②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缴纳的,将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保证金退还: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给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须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某部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陈先生0951-2986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以北绿地21城A区9#楼302室            

联系方式:张灵芬 0951-8598087/132895024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951-298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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