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寿山石雕刻教程》出版及刊印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zdzb[tp]2021004-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寿山石雕刻教程》出版及刊印服务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DZB[TP]2021004-1
时间:2021.09.02 来源: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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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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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寿山石雕刻教程》出版及刊印服务采购项目 2021-09-02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雄胜彩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DZB[TP]2021004-1的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寿山石雕刻教程》出版及刊印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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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402 出版服务 出版服务 《寿山石雕刻教程》出版及刊印服务 书籍版面设计时尚、具有时代感;内容文字部分图文并茂,编排结构合理;图片大小得当,便于识别和学习;印刷纸质要好,能充分体现雕刻作品质感;配套开发电子书等信息化教学数据内容;印刷数量为1000册;在规定时间内刊印完成 1 按相关标准执行 157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柒仟元整(¥157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一号;

4.3交付条件: 详见谈判文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要求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摄影设计 成品尺寸:正16开,26*18.5cm,内文300码,2600万像数; 1 18500 18500 装订 印数1000本,Logo烫金,哑膜、压纹; 1000 13.4 13400 书籍印刷、纸张费 整书用高光油墨、封面用300克铜版纸,有勒口,内文300码,用120克超感纸; 1000 55 55000 制版费 300线高精版; 1 4800 4800 电子翻页书 300码电子书制作,能运用信息化教学模式,电子自动播放课堂,PPT,300码加30帧视频,1080*30帧; 1 25300 25300 2 出版社 省一级出版社,具有国家规定的出版印刷许可资质。 1 40000 40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乙方提供书籍的出版、印刷标准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1.2 招标人根据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6.1.3 书籍送达后,采购方验收时,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品质、规格、各项技术指标和数量等方面的验收。 6.1.4 整体验收:材料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印刷装帧以整书作为验收样品。要求整书不出现掉页,错页;整体平整、紧凑,无压痕;不翘角、无破损;封面与书芯粘结牢固。凡不合格的均返回补制,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的书籍。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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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照采购要求完成服务,且验收合格后100%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壹年。

10、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2.1 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2.2乙方逾期提交材料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2.3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2.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2.5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3. 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 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 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质量技术要求: 1. 乙方所提供的的货物成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符合甲方书面印刷要求及谈判文件的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2. 乙方需具有排版能力,并负责本项目的内容审核、编辑、校对,印刷安排、质量把控,以及印后验货收货。 3. 送清样过程中乙方应提供免费上门送校样服务。 4. 乙方的成品不得出现错印、漏印,否则所有错印、漏印的成品都须根据行业规范由乙方加以处理,若乙方不予处理,甲方将有权不予付款、要求乙方赔偿。(错印、漏印、擅自更改确认稿等所产生的政治性差错将由乙方全权负责,并追究政治、紧急、法律责任) 5. 如发现质量问题(如出现严重偏色等)由乙方负责重印并在投标承诺的交货期内交货,此情况下,甲方将重新签发样稿。 质量及售后承诺要求: 6. 质量保证: 6.1.1 乙方对承印的出版物,必须严格按投标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色排准确、规格尺寸标准。 6.1.2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符合谈判文件质量和规格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质量与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产品使用的问题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 售后承诺要求: 7.1 服务时间自出版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内。一旦出版物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生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如错印、漏印等),进行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7.2 若产生售后问题乙方保证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电话联系做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与采购单位协商解决问题。 7.3 乙方应按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并有完善的售后能力。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福建省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雄胜彩印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港头村连头1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健康工业区10号
单位负责人: 杨松 单位负责人: 谢敏国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22626501
联系方法: 1315943517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账号: 账号: 734111018260012798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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