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岳财市采计-2018-0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王恒俭0755-26734049
公告正文

岳阳市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9日

项目名称:岳阳市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项目

甲方: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乙方: 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技术开发集成(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住 所 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大道

话: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研路9号比克科技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王恒俭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研路9号比克科技大厦14楼

话:0755-26734049 真:0755-22649519

电子信箱:

经过政府采购招标,乙方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岳阳市环境保护岳阳市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岳财市采计-2018-000215供货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的要求如下:

1、乙方负责在甲方地点开发、调试软件和硬件系统的集成,并负责培训甲方人员、使经双方确认的系统软件和硬件得以正常运行,满足甲方的需要。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工作:

1、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系统开发任务和系统试运行工作,其中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

2、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将货物提供给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直至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及质保期。

3、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后即日起,项目入质保期,质保期为一年。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合同签订后应向甲方提供:需求分析报告、系统详细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系统测试方案、培训计划、现场工作日程安排计划等。

2、项目验收前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货物的合格证、保修卡、货物使用手册、安装验收报告、系统操作说明书、维保说明书、服务手册、系统测试分析报告(含测试记录、测试报告)、项目技术培训资料、数据结构说明书、软件(结构)设计说明、软件产品版本说明、软件的源程序(含设计说明书、可执行代码)、标准接口(含接口设计说明书)、项目验收报告等

3、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完整的中文资料及海关报关单复印件,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4、乙方应确保提供的软件系统的开放性、可拓展性。甲方需要对在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进行后续改进,或者需要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与第三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对接的,乙方应无偿提供系统接口等相关技术支撑,并配合甲方达成上述目标。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经费: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硬件到货、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付至合同总额的50 %;系统完成试运行、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局审计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为质保金,系统运行无问题一年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帐号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

帐号: 811980432110001

2、支付单位: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条 本合同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需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需双方签订正式文本。

条 未经甲方同意(签出正式文本),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担。

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乙方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甲方实际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本合同的总金额。

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由甲方指派专家组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乙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5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乙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第三方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逾期未通知并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第三方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且在解除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付款项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十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硬件验收:

(1)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乙方提供验收方案,与甲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乙方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

(2)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并且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付款项至甲方指定账户。

(4)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项目整体验收:系统正常试运行后,书面向甲方提出项目整体最终验收申请。验收方式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甲方组织有关专家、相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价格清单

序号

名称

内容

备注

单价

总价

(元人民币)

(元人民币)

1

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平台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1环境监察工作管理平台

150,000.00

150,000.00

2

污染源一厂一档管理系统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2污染源一厂一档管理系统

372,600.00

372,600.00

3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集成)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3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集成)

50,000.00

50,000.00

4

环境信访管理系统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4环境信访管理系统

350,000.00

350,000.00

5

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系统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5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系统

80,000.00

80,000.00

6

行政处罚管理系统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3.6环境行政处罚管理系统

480,000.00

480,000.00

7

智能平板

详见投标文件章节2.4.4.1智能平板技术参数

2,540.00

165,100.00

8

流量套餐

2 年流量费用的4G 流量卡,每月2GB 流量

1,200.00

78,000.00

9

总计

1,725,700.00

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该价格中包括软件开发、硬件购置及货物到现场的运保费、安装调试费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产品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1、乙方应保证本系统的开发、实施及维护满足甲方需求,应达到招标文件的建设目标要求,对系统开发未尽事宜,以实现建设目标要求为准。为实现建设目标应增加系统功能、修改和优化系统性能的工作,乙方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技术和性能的要求。所有第三方技术或产品必须得到合法的使用授,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本次采购的设备、系统软件等质保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内容,开发的应用系统质保期为壹年,终身维护。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乙方公司制造或拥有的,则承诺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并承诺质保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内容。质保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公司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乙方应当向甲方免费提供年的软件系统的最新技术和软件升级版本,满足新的业务需求。

3、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如发现系统有潜在设计缺陷或维护服务措施不当,甲方有权退货或向乙方索赔。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报障、技术咨询服务;如果出现故障,乙方2小时响应,工作日24小时赶到现场,国家法定假日期间48小时内赶到现场。乙方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乙方提供的网络软件、平台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开发工具及应用技术、工具软件等均不得使用盗版和非法正版。若发生版权纠纷等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信息系统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进口或国内产品,完全符合国家质量认证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所有国外进口的产品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6、乙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甲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甲方配合乙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乙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7、由于产品技术性能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赔偿。

8、本项目要求乙方对质保服务提供书面的承诺书。乙方应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现甲方所有开发、实施、测试、培训、验收和维护工作。

第十、产品安装、调试

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对产品和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3、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产品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第十、培训要求

乙方应就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培训甲方技术人员,直到甲方工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文档(如:乙方递交的软件源代码及执行码等,《操作手册》、《用户手册》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仅限于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和直接维护的人员。

3、保密期限: 按国家规定执行。

4、泄密责任:赔偿乙方的损失。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系统中各类数据信息。(如:在软件开发使用时,输入的各类用户的数据、公文数据等)

2、涉密人员范围:软件研发人员、维护人员和可以接触到以上资料和数据的人员。

3、保密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4、泄密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如下:

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由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均没有。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十九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著作权甲乙双方共有。

第二十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安装未经双方确认的应用软件,必须主动迅速停用或更换软件,并承担停用及更换的费用,赔偿相关损失。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前仍不更换软件,甲方将停止向乙方付款,并终止本合同。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数据丢失、泄露的,乙方应负相应的赔偿及法律责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软件开发有关的需求原始资料、或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组织对软件的测试使用、验收工作,导致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二十双方确定,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甲方有权使用并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不包括软件系统中的用户信息和各类数据)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二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确定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乙方项目联系人应编制项目相关台账,定期(每月不少于次)提供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对项目进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2、双方应加强沟通,确保项目的圆满完成。

3、对合同中有关条款提出细化建议和完善建议。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本系统达不到国家新颁布的政策法规制度的要求;

3、确已失去履行合同的能力。

第二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培训:是指乙方在一定时间内,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案向甲方人员传授和指导,使其掌握产品原理和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知识。使系统管理员能够独立完成软件的管理、故障恢复、应急处理等,能够在软件崩溃后完成恢复操作,能够进行数据库备份及恢复操作,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突发事件及操作员提出的常见操作问题;使操作人员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熟悉软件流程,独立使用软件处理日常业务。

2、调试:根据各部门使用的实际情况,安装软件、设置系统运行参数、数据字典,使软件、硬件能正常运行。

3、对服务质量不满意: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用事实说明乙方没有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4、技术支持:指导解决因网络故障或软、硬件升级后应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5、维护:在用户的使用软件过程中,及时纠正软件的错误,排除软件故障,改正软件性能上的的缺陷,为用户提供问题咨询、软件操作指导等技术服务。为应用平台提供日常系统维护服务包括数据定期整理、数据恢复等。

6、升级:为满足用户因政策要求、管理模式变化而对软件进行修改或为用户增加新功能。

第二十、合同附件及生效

下列文件属本合同的依据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书;

3、中标通知书;

4、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指明的书面文件(如培训方案、验收指标、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买 方: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卖 方: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盖 章) (盖 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电 话:0755-26734049

传 真:传 真:0755-22649519

地 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研路9比克科技大厦14楼

邮 编:邮 编:51805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

帐 号:811980432110001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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