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文安经济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一宗及地上新建私房两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166306511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或折抵后,房屋内的设备及其他物品等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负责保管。

9、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10、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本院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许报名购买。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22日10时至2021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文安经济开发区内国有土地一宗【使用面积:18295.46平方米,证号:文国用(2016)第00050号】及地上新建私房两处【建筑面积:2712平方米、证号:文房权证文房权字第34533号,建筑面积:5469.2平方米、证号:文房权证文房权字第34534号】,本标的物按现状交付。

以上标的物起拍价为21409115元,保证金11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具体情况见情况调查表及评估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四、咨询时间:自2021年10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看样时间: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竞买者需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及周边进行实地走访。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七、本次拍卖事项已通知本案当事人,本公告具有公示效力,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拍卖标的物尚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十、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未咨询、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标的物所在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且有诸多不确定因素等所导致的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概不负责。

十一、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二、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河北省廊坊文安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1月26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文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安支行,账号:13050170764800001485),并于11月30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余款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特别提示:因疫情导致拍卖尾款无法及时按法院公告指定期限缴纳的,应提前与法院取得联系并与法院协商尾款缴纳期限,如因尾款缴纳延迟造成损失的应不予以赔偿,协商缴纳期限内仍未缴纳尾款的,法院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疫情期间法院暂不能进行强制执行(腾退)及交付。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纳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6630651196 任法官

监督电话:0316-5222872杨法官

本院地址:河北省文安县兴文道422号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河北省文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