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zy-2023-09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普洱思茅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879-288733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YNZY-2023-09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普洱思茅农场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由合
作企业负责厂房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621平方米保鲜库300平方米,库容量1425
立方米;冷冻库79平方米,库容量376立方米)的使用和后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企事业
单位食堂食材配送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业)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无经营不良信誉记录(包括拖欠房租、擅自改变房屋经营
项目等有违合同的行为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3. 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提供
查询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问:从2023年11月24日08时00分到2023年11月30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 2023年11月24日08:00至2023年11月30日18:00,每天上午08:00
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报
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不用出具授权委托书)
(以上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公司鲜章,如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文件)进行现
场报名获取,地点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岸逸景2幢1单元8
楼】(远程报名):请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408132339 @qq.com 邮箱(并
在邮件中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售价: 800 元/份,
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所有发票的开具,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必须对公账户汇款。开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振兴南路支行;账号:2508 0006 0900 0037 928;开户
名称: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岸逸景2幢1单元8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岸逸景2幢1单元8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ZY-2023-090
1.2项目名称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
业
1.3项目内容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公开招合作企
业,由合作企业负责厂房2000 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621平方米保鲜库300平方米,库
容量1425立方米冷冻库79平方米,库容量376立方米)的使用和后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
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运营。
1.4 合作方式招标人以普洱市思茅区高原农特产业生态数字化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厂房
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621平方米;保鲜库300平方米,库容量1425立方米;冷冻
库79平方米,库容量376立方米)的使用和后期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
配送运营招合作方,招标人负责提供2000平方米厂房(其中生产车问1621平方米保鲜库300
平方米,库容量1425 立方米;冷冻库79平方米,库容量376立方米),合作企业负责项目
运营管理。招标人以合作企业对厂房的使用费、项目运营管理费及业务推广费做为收益。
1.5收益内容:①2000平方米厂房使用费:生产车问25元/m².月,保鲜库、冷冻库120
元/m².月;②合作企业在后期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净菜
配送、熟食配送等各种运营,每年营业额至少达到2000万元③计提其营业额的一定百分比
作为运营管理费及业务推广费,计提下限为营业额的2%。
备注:(1)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缴纳。
(2)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视为恶意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由
代理公司转给招标人所有。
(3)意向投标人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
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
(4)各投标人在收益内容设定的基础价上进行报价,报价分为三部分:厂房使用费、
每年营业额、运营管理费及业务推广费。各投标人报价不能低于收益内容的底价,否则视为
无效投标。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
何风险。
1.6 合作要求
1.6.1中标的投标人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对厂房进行改造,改造符
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1.6.2 合作期限:五年。合同五年一签。
1.6.3项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
1.6.4收益分配方式:经合同协商后约定。
1.6.5 履约保证金为促成项目高质量运营,特对履约保证金做此要求,中标人需在合
同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作期营业额的5%,以投标人
每年营业额报价作为基数(计算方式:每年营业额×5×5%)。
二、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
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拒
绝接收。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洱思茅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4号(兴盛大厦六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750291846
电子邮件:gysmn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北岸逸景2幢1单元8楼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879-2887334
电子邮件: 5465379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氏狁贵入) 孙搀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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