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场平治理及道路工程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场平治理及道路工程(ESBD-202407QT-00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1687.0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bd-202407qt-002001001
预算金额11687.07万元
招标公司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先生43984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01
公告正文
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场平治理及道路工程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场平治理及道路工程(ESBD-202407QT-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BD-202407QT-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场平治理及道路工程已由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22】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巴东县神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巴东县东瀼口镇 建设规模:场平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其中:场平工程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按照5000m"/d的污水处理量规划设计,主要包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巴东县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的场平工程,建设用地面积133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格构护坡工程、挡土墙工程、抗滑桩工程、截排水工程、固结灌浆工程、道路路基工程等。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12 合同估算价:116870744.36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近 5 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结构形式、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项目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岩土或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相关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本项目投标人无以下情形:(1)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2)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劳动仲裁机构裁决或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6.2. 根据《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 (1)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改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无失信或不良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检测设备情况表》并书面承诺;(3)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等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4)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5)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只需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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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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