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023年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安全、彻底、无害化处置。拟对我院2023年度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
二、处置类别及最高报价
三、采购需求
(一)收集、重新包装、搬运、装卸运输我院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实验室废液(含乙酸、甲醛、废甲苯等)(类别HW49,代码900-047-49 ),无机实验室废液(硫酸、硝酸等)(类别HW49,代码900-047-49 ),废气油、柴油、机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含剧毒、重金属(砷、汞、铬、氰化物、二噁英等)(类别HW49,代码900-047-49 )及实验室产生的其它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二)处置价格含税(6%增值税专票)、含运费以及现场服务费(重新包装、包材、危废标签、搬运、装卸车费用等)。
(三)免费提供危险废物所需的包装容器、材料(危废标签、废液桶、纸箱等)。
(四)免费提供现场危废收集、危废库标准化管理等指导服务工作。
四、服务期限
1年。
五、资质要求
(一)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我院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名称、类别及代码)。
(二)营业执照。
(三)有效危险废物运输营业执照,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公司签订有效合同。
六、处置要求
(一)中标单位清楚我院实验室产生废物的特点、性质和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人体健康、环境危害等。严格按照消防、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标准要求安全、彻底、无害化处理处置废物。
(二)危险废物运输:
1、运输的车辆有危险物品运输证,车况良好,符合运输我院实验室产生的废物。
2、根据我院实验室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我院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标单位前来收取,中标单位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到我院指定的地点收集、重新包装、搬运、装卸运输危险废物,保证不积存,不影响我院正常生产。
3、运输车辆的司机与装卸人员,应安全文明作业,遵守我院的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4、中标单位在收集、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废物,如发生意外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我院无关。
七、投标材料
(一)投标报价函一份(附件:危险废物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二)提供有效经营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四)提供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一份,加盖公章。
(五)提供危险废物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单位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有效合同。
(六)其他响应材料。
(七)投标文件材料装好密封后在密封件上、下封口处加盖公章送、寄达(在密封件外面正体字写清楚单位名称)。
八、价格分及中标条件
(一)价格分总分100分
1、有机实验室废液45分,计算方法:报价最低得45分,其他投标单位得分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45
2、无机实验室废液45分,计算方法:报价最低得45分,其他投标单位得分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45
3、废机油、柴油、汽油5分,计算方法:报价最低得5分,其他投标单位得分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4、含剧毒、重金属等实验室废物5分,计算方法:报价最低得5分,其他投标单位得分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5
总分 = 1 + 2 + 3+ 4。
(二)中标条件:经我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投标材料符合第三、五、六条所需材料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对4项价格分分别报价,价格分总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本次危险废物处置遴选中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一)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于2023年1月2日17: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28号广西质检院北楼5楼后勤服务部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1月3日10:00时在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28号开标。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771-3185982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28号
附件:危险废物报价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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