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马桥街道2023-2024道路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573-872970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海宁市马桥街道2023-2024道路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马桥街道2023-2024道路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
2.2建设规模:包括道路修复及井盖替换等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施工。
2.3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
2.4维修期: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
2.5招标范围:海宁市马桥街道2023-2024道路零星维修及小型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4 日14:00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8号马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号楼二楼1202开标室(胜利路和马桥路交叉口)。
5.2投标单位采用派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佩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必须量体温,有健康绿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马桥街道招标采购中心, 递交完投标文件投标人即离开,不参与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海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马桥街道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565006(市府网)          电    话:         0573-87297011        
传    真:        /                      传    真:          0573-87297011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副本复印件)
4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不少于1个(100万及以上集镇维修或市区维修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等复印件(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  
5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6
项目经理
资格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项目经理B类证书复印件,)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8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9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是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内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10
信用评价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失信惩戒”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1
流动资金
具有50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企业财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
12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人员证书提供新版的(未采用电子版证书的除外),可提供政务网上带二维码的网页打印件。

divDS_6926cff4_a75f_47c2_bb31_ef9725f27958 422.1699981689453 1029.1300659179687
divDS_e60a857b_c4fa_4b50_9577_90695e525083 423.63999938964843 1029.6400146484375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