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0千伏灵桥线5#~14#塔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3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a2023-hb026
预算金额738万元
招标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92-6612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110 千伏灵桥线 5#~14#塔迁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A2023-HB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 110 千伏灵桥线 5#~14#塔迁建工程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38 万元,招标人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新建线路长度 3.268 千米,其中利用原灵古双回线路单侧挂线 0.508 千米,新建单回线路 2.76 千米。更换原灵古 7#~9#导线 0.2 千米,更换原灵古 5#~9#塔 1 根铝包钢 地线(0.508 千米)为 OPGW 光缆。本期需拆除 110 千伏灵桥线 5#~14#线路,长度 2.6 千米;拆除双回路角钢塔 4 基,单回路角钢塔 2 基,薄壁离心钢管杆 2 基。拆除灵古线导线 0.27 千米,双回路钢管杆 1 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10 千伏灵桥线 5#~14#塔迁建工程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10 千伏灵桥线 5#~14#塔迁建工程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5.1、投标人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5.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 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5.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未被列入“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段为“2023 年 1 月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度-2022 年度,如果公司成立不足 三年,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6、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一年内 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 询截图)。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2)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 材料;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110 千伏灵桥线 5#~14#塔迁建工程
二、招标编号:CA2023-HB026
三、项目预算金额:738 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线路长度 3.268 千米,其中利用原灵古双回线路单侧挂线 0.508 千米,新建单回线路 2.76 千米。更换原灵古 7#~9#导线 0.2 千米,更换原灵古 5#~9#塔 1 根 铝包钢地线(0.508 千米)为 OPGW 光缆。本期需拆除 110 千伏灵桥线 5#~14#线路,长度 2.6
千米;拆除双回路角钢塔 4 基,单回路角钢塔 2 基,薄壁离心钢管杆 2 基。拆除灵古线导线 0.27 千米,双回路钢管杆 1 基。
4.2.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4.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4.工期要求:2023 年 9 月 30 日之前竣工并交付使用
4.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6 建设地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滨河路
4.7 承包方式:包工、包设备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
5.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 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5.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未被列入“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 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 诺时间段为“2023 年 1 月 1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 年度-2022 年度,如果公司成立不足 三年,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6、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一年内 任意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 询截图)。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日内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河南省 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
3.方式: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2)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
4.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会议室。
九、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97598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92-66125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鹤壁供电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2-33975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壁市淇滨区海河路 123 号院内二楼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392-66125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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