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重庆华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募税务咨询机构】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破产业务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07-28
项目名称 | 重庆华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募税务咨询机构 |
选聘主体 | 重庆华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465,970,500.00元) |
债务人情况 | 2017年11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渝0111民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华兴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公司)重整申请。2018年4月28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渝0111民破3-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中豪律师事务所担任华兴公司管理人。2021年6月30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渝0111民破3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华兴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华兴公司破产。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是 |
案号 | (2017)渝0111破3号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破产业务服务 |
服务内容 | (一)协助指导华兴公司会计进行破产清算期间的纳税申报及规划; (二)办理华兴公司破产清算所涉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汇算清缴及规划; (三) 根据《华兴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华兴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结合其他必要财务资料,出具税务预测算咨询报告; (四)协助管理人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纳税申报及清缴事宜; (五)为管理人提供破产清算期间的税务咨询; (六)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税务咨询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税务咨询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核准的经营范围具有能够对应承揽税务咨询工作需要的相应资质,具有与承担相关职责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和专业人才,具备提供破产财产税务咨询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 (三)公司注册时间不低于五年; (四)对破产清算企业的税务咨询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五)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六)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七)与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八)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九)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十)现在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不曾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十一)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十二)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质优价廉,信用良好; (十三)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管理,能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说明 |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时为止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参选机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直接作为废标处理,不再参与比选。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回避机构 | |
回避原因 | |
选聘时间 | 2023-08-02 12: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选聘主体咨询电话 | 中豪律师事务所(13752936450)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20230728-华兴公司管理人公开招募税务咨询机构的公告.pdf |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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