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常规运营商室分施工补充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江西省分公司2024年常规运营商室分施工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3-10-04A-2024-D-D01729)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4年03月1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19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坤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赣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北星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四,推荐为第四中标候选人。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坤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室分施工部分报价折扣4.5%;传输施工部分报价折扣13.3%;乙供材料部分报价折扣75%。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以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罗明明,相关证书名称: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22202301041。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赣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室分施工部分报价折扣4.8%;传输施工部分报价折扣12%;乙供材料部分报价折扣65%。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以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张吉茂,相关证书名称: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赣1362017201715652。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河北星宇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室分施工部分报价折扣6%;传输施工部分报价折扣15%;乙供材料部分报价折扣75%。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以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许振宁,相关证书名称: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冀1132018201902180。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4.第四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室分施工部分报价折扣4.6%;传输施工部分报价折扣11.6%;乙供材料部分报价折扣68%。
(3)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4)工期:以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冯谦,相关证书名称: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1412020202102554。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昌建宏程实业有限公司,因三类安管人员否决投标。
(四) 其他
公示期: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8日,共5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熊艳琪
联系方式:15717099293
异议接收邮箱:gczbjxtt@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