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3.2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12130015
预算金额33.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0731-88611642
中标公司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3.26万元
中标联系人袁林18901234131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第1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CCG-202112130015
二、项目名称: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中标(成交)候选(前三名)评审结果
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原因和依据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九、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
二、项目名称: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成交)价格(元) |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1层裙房120号 | 3326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汽车销售流程管理考核系统 | 运华科技 | 1.本系统是围绕汽车销售顾问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从客户进店到交车流程中的客户信息记录、需求分析、证件拍照、试乘试驾、一条龙服务、签订销售合同和新车交付等工作内容为主线,同时,还包含三包索赔和金融服务模块,形成销售顾问完整的工作任务来充分考察和辅助考生对销售顾问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技能的掌握与实际操作能力。 2.该考核系统的销售流程共包含客户接待、试乘试驾、一条龙服务、订单管理、财务收款和新车交付的销售全流程。 2.1客户接待将客户分为首次新客户和二次进店客户。 2.1.1针对首次进店客户需对客户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客户来源、客户级别、意向车型、意向购车时间、购车用途、是否置换和是否贷款等需求信息,充分涵盖了实际接待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的内容。 2.1.2系统提供车型库,车辆品牌数据不少于200个,车型数据量不少于5000条。 2.1.3车型数据中不少于150个参数,其中必须包含品牌、车系、车型、厂商指导价、能源类型、最大功率、最大扭矩、长度、宽度、高度、轴距、完整的配置参数。 2.1.4车型参数和图片能直接在系统中以规范的表格或图片的形式进行查看、展示。 2.1.5 有不少于700余款车型中提供车型六方位照片,其中须包含不少于10余个品牌,不少于700余款车型,4000余张六方位车型图片。 2.1.6对于二次进店客户可直接搜索到指定客户,根据客户的新需求和新信息更新或补充客户信息。 2.2试乘试驾需明确本店试驾车型,需提供试驾流程中内容确认、证件上传和协议签订等功能。 2.2.1试乘试驾环节提供试乘试驾协议并支持移动端电子签字且可下载打印。 2.2.2试乘试驾模块需提供试驾反馈调查问卷,默认试题不少于15道 2.3一条龙服务模块提供完整的服务内容,包括保险、税额、精品、延保、置换和贷款等服务。 2.3.1系统提供购置税和车船税等税额自动计算税费的功能,并提供计算公式提示信息。 2.3.2系统提供交强险和商业险自动计算保费的功能,并提供各种险种的计算公式和费率表。 2.3.3系统须提供不同类型的精品库且种类可自定义,充分满足教学应用。 2.3.4系统提供置换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内容,至少包括车型、车龄、颜色、行驶里程和二手车估价等。 2.3.5系统提供默认的贷款套餐信息,选择套餐系统且能自动计算出首付金额、贷款金额、月供及利息,随着首付金额的调整,其他数据跟随变动;同时提供计算的公式,供参考和学习。 2.4系统提供订单管理,模块明确订单信息和制定定金、支付方式等内容,支持移动端电子签字,形成真正的销售订单。 2.5系统提供定金收款和车款收款功能,并自动生成对应的单据和发票供打印。 2.6新车交付模块提供车辆交付信息登记和证件上传功能,包括购车发票、完税证明、合格证、登记证和合影留言等。 3.该系统还提供金融服务和三包索赔模块。 3.1金融服务模块提供金融服务办理流程内容,使学生体验和明确操作流程和需上传的证件资料。 3.2三包索赔模块提供车辆信息查询和三包索赔申请功能。 3.2.1车辆信息查询可通过车架号直接查询到车辆的基本信息和维保信息,维保信息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维修公里数、维修材料和维修类型等,可明确车辆是否在保修范围内。 3.2.2索赔申请需要体现多种索赔反馈情况,达到充分学习和练习的作用。 4.系统必须支持PC端和移动端互联使用。且双平台信息共享。 5.系统必须支持移动端拍照、信息录入、电子签字、查询以及工作引导等功能。 6.系统各流程模块内容采用表单形式模拟真实销售单据,通过移动端实现无纸化练习和考核。 7.为满足考核要求,系统具备完善的考核管理模块,可进行操作员管理、保险公司管理、精品信息管理、贷款信息管理等基本数据管理以及客户信息和企业信息等业务数据管理,还可进行基础信息管理试题管理、考试管理、在线用户管理和查询考试日志等。 8.提供本软件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 9.必需符合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汽车营销赛项的要求。 | 1 | 166300 | |||
汽车配件进销存管理考核系统 | 运华科技 | 1.该系统针对汽车配件销售行业实际情况开发,满足汽车配件销售行业市场动态需求,便捷、高效、科学地进行配件进销存管理。 2.系统涵盖信息管理、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配件索赔、配件报表、等功能模块。 3.系统能实现订货询价单、采购单建立及查询;且订货询价单建立时能与往期供货价进行对比。 4.销售管理可实现领料出库、领料退货。能根据仓库、价格、数量、配件等不同条件建立盘点单,进行配件盈亏出入库操作。 5.系统可进行报损单的建立和往期单据查询。且可以调拨出入库的操作和往期单据查询。 6.系统能进行索赔单的建立和往期单据查询。且索赔类型需包含经销索赔、保修索赔、保险索赔等类型。 7.在新建采购单、出库单、入库单等单据时,系统可连接打印机直接点击打印单据,能快速便捷的使用。 8.系统提供用户自主建立不同的配件库,并可设置库存数量、仓库、货位等基本信息。 9.系统提供用户自主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客户信息库等基础业务数据,且能调取云平台相关车型数据。 10.系统能根据用户操作内容自动匹配答案完成系统统分。且配件可实现单项评分与多项评分等多种评分方式,满足调整货位及新建配件等不同情境下的评分需求。 11.系统提供多种单据及时查找功能,为配件管理员高效快速的工作提供方便。 12.为方便用户操作,可复制试卷、自行设置分值、编辑基础数据与复制数据等多样方式进行出题。 13.为满足考核要求,系统具备完善的考核管理模块,系统能实时控制考试的考试,随时停止和继续相应的考试。在考试时能随时查询考生的相关信息。 14. 系统提供练习和考试两种形式,能随时对考试时间实时加时,且作答时间可以正计时和倒计时,便于教师、学生进行考试和练习。 15. 系统提供查看成绩、成绩详情、自由选择学生答案或参考答案导出详情等。且系统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用户相关的操作信息。 16.提供本软件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 17.必需符合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汽车营销赛项的要求。 | 1 | 166300 |
详见中标(成交)供应商分项报价表或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汤敬言(主任评委)、朱可、胡炜(业主评委)
排序 | 候选人名称 | 评审结果(综合评分法填写评审得分,最低评标价法填写最终报价) |
1 |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32600.00元 |
无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望财采管【2017】4号文规定收取。
本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联系人:林老师 |
电 话:0731-88065630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裕中路9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谢女士、付女士 |
电 话:0731-88611642 |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文件.doc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文件.doc
- 报价文件.pdf报价文件.pdf
- 成交通知书.pdf成交通知书.pdf
2022 年1 月7 日
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政府采购编号: WCCG-202112130015
委托代理编号: HNHS-2021ZF04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协商通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的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1、请你单位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14:00 ~ 17:00(北京时间),持协商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详细地址)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6 日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指定地址)。
3、你单位收到协商通知后,请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单一来源采购。
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林老师
电 话: 0731-88065630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裕中路9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女士、付女士
电 话: 0731-88611642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2021 年 12 月 30 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协商须知前附表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协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简称协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参加单一来源协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采购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二章第1.1项 | 采购项目 |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
第二章第2.1项 | 采购人 | 名称: 采 购 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林老师 电 话: 0731-88065630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裕中路92号 |
第二章第2.2项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谢女士、付女士 电 话: 0731-88611642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
第二章第3.1项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5)采购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
第二章第5.1项 | 采购进口产品 | ■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 ||
第二章10.4项 | 采购项目预算 | 336000.00元 |
第二章第11.3项 |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
第二章第11.4项 | 样品提供的规定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
第二章第12.1项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 日(日历日) |
第二章第12.1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时间 | 2022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第二章第14.1项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提供以U盘为载体的,签字盖章后的正本PDF扫描件。) 以上文件均需按协商文件要求密封递交,其中电子文件也需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7.1项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湖南合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岳麓大道2号滨江金座1栋601室)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25.1项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长沙政府采购网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
七、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29.1项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5000元。 |
第二章第30.1 | 其他规定 | 1、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
第二章第30.1 | 其他规定 | 2、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录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
第二章第30.1 | 其他规定 |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谢俊峰 | 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 | 84919503;13687320956 |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唐红英 | 溁湾支行行长 | 89750053;18673166920 |
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 颜国恒 | 芙蓉中路支行 | 88665238;13574801920 |
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 李 宁 | 天心区支行副行长 | 85114839;13975813058 |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毅 | 丽臣路支行行长 | 82741897;13808436058 |
长沙银行 | 廖 科 | 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 84413595;13707319275 |
邮储银行长沙分行 | 严春燕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85579459;13875864330 |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 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 球 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授权委托
4.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采购进口产品
5.1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
5.2本章第5.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协商。
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
6.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组成:
第一章 协商通知
第二章 协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一般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就有关协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响应内容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协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货物说明或者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属性编制)
(4)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
(7)产品成本测算表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报价
10.1供应商应当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0.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0.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1.供应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以及工程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商务技术响应的一部分。
11.3除协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1.4协商须知规定供应商在协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在协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13. 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除本章第12.1项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六十天,从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副本数目。
14.2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4.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
14.4 在协商过程中,应采购小组要求而递交的补充或修改响应文件,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6.1 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7.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协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协商地址。
五、协商采购
18.协商程序
18.1协商程序: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协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19.响应文件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1采购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进行补充或修改,使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1)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采购小组在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0.3供应商应按采购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1.协商
21.1在协商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
21.2协商采购需求,采购小组可以组织多轮协商。在每一轮协商中,采购小组可以根据协商情况,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资料。
21.3商定价格,供应商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项目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双方可按供应商价格清单及说明协商价格,并以供应商近期其他中标或成交项目合同作为价格协商参考依据。
2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并报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采购终止。
21.5采购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2.推荐成交供应商
22.1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23.协商终止
23.1 协商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次协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采购小组应将协商终止理由通知供应商。
24.保密要求
24.1采购小组成员以及与协商工作有关的人员对协商情况以及协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5.成交信息的公布
25.1 协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指定的媒体名称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6.询问
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2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分包成交项目。
七、其他规定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29.1采购人应按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0.其他规定
30.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他规定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采购的乙方名称、地址见协商须知前附表。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协商须知前附表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合同。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项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336000.00元
三、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项目要求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成交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保管,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保管等,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2 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项目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资料要求
2.1 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招标人。
3、验收要求
3.1成交人负责所有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供应后,经培训、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2成交人须确保本项目货物交付使用后满足用户需求。
4、响应时间
4.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出现故障需24小时内响应。
5、质保期:免费质保期一年。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第1.2(6)款 | 项目现场 | 采购方指定地点。 |
第5.1条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9.2(1) 款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9.2(3) 款 | 响应时间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13.5条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付款方式:货物到现场并培训、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付清(不计利息)。 |
第14.2(6) 款 | 伴随服务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第20.2条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4.1条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五、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总价 |
1 | 汽车销售流程管理考核系统 | 1.本系统是围绕汽车销售顾问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从客户进店到交车流程中的客户信息记录、需求分析、证件拍照、试乘试驾、一条龙服务、签订销售合同和新车交付等工作内容为主线,同时,还包含三包索赔和金融服务模块,形成销售顾问完整的工作任务来充分考察和辅助考生对销售顾问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技能的掌握与实际操作能力。 2.该考核系统的销售流程共包含客户接待、试乘试驾、一条龙服务、订单管理、财务收款和新车交付的销售全流程。 2.1客户接待将客户分为首次新客户和二次进店客户。 2.1.1针对首次进店客户需对客户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客户来源、客户级别、意向车型、意向购车时间、购车用途、是否置换和是否贷款等需求信息,充分涵盖了实际接待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的内容。 2.1.2系统提供车型库,车辆品牌数据不少于200个,车型数据量不少于5000条。 2.1.3车型数据中不少于150个参数,其中必须包含品牌、车系、车型、厂商指导价、能源类型、最大功率、最大扭矩、长度、宽度、高度、轴距、完整的配置参数。 2.1.4车型参数和图片能直接在系统中以规范的表格或图片的形式进行查看、展示。 2.1.5 有不少于700余款车型中提供车型六方位照片,其中须包含不少于10余个品牌,不少于700余款车型,4000余张六方位车型图片。2.1.6对于二次进店客户可直接搜索到指定客户,根据客户的新需求和新信息更新或补充客户信息。 2.2试乘试驾需明确本店试驾车型,需提供试驾流程中内容确认、证件上传和协议签订等功能。 2.2.1试乘试驾环节提供试乘试驾协议并支持移动端电子签字且可下载打印。 2.2.2试乘试驾模块需提供试驾反馈调查问卷,默认试题不少于15道 2.3一条龙服务模块提供完整的服务内容,包括保险、税额、精品、延保、置换和贷款等服务。 2.3.1系统提供购置税和车船税等税额自动计算税费的功能,并提供计算公式提示信息。 2.3.2系统提供交强险和商业险自动计算保费的功能,并提供各种险种的计算公式和费率表。 2.3.3系统须提供不同类型的精品库且种类可自定义,充分满足教学应用。 2.3.4系统提供置换车辆基本信息登记内容,至少包括车型、车龄、颜色、行驶里程和二手车估价等。 2.3.5系统提供默认的贷款套餐信息,选择套餐系统且能自动计算出首付金额、贷款金额、月供及利息,随着首付金额的调整,其他数据跟随变动;同时提供计算的公式,供参考和学习。 2.4系统提供订单管理,模块明确订单信息和制定定金、支付方式等内容,支持移动端电子签字,形成真正的销售订单。 2.5系统提供定金收款和车款收款功能,并自动生成对应的单据和发票供打印。 2.6新车交付模块提供车辆交付信息登记和证件上传功能,包括购车发票、完税证明、合格证、登记证和合影留言等。 3.该系统还提供金融服务和三包索赔模块。 3.1金融服务模块提供金融服务办理流程内容,使学生体验和明确操作流程和需上传的证件资料。 3.2三包索赔模块提供车辆信息查询和三包索赔申请功能。 3.2.1车辆信息查询可通过车架号直接查询到车辆的基本信息和维保信息,维保信息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维修公里数、维修材料和维修类型等,可明确车辆是否在保修范围内。 3.2.2索赔申请需要体现多种索赔反馈情况,达到充分学习和练习的作用。 4.系统必须支持PC端和移动端互联使用。且双平台信息共享。 5.系统必须支持移动端拍照、信息录入、电子签字、查询以及工作引导等功能。 6.系统各流程模块内容采用表单形式模拟真实销售单据,通过移动端实现无纸化练习和考核。 7.为满足考核要求,系统具备完善的考核管理模块,可进行操作员管理、保险公司管理、精品信息管理、贷款信息管理等基本数据管理以及客户信息和企业信息等业务数据管理,还可进行基础信息管理试题管理、考试管理、在线用户管理和查询考试日志等。 8.提供本软件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9.必需符合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汽车营销赛项的要求。 | 套 | 1 | 168000.00 |
2 | 汽车配件进销存管理考核系统 | 1.该系统针对汽车配件销售行业实际情况开发,满足汽车配件销售行业市场动态需求,便捷、高效、科学地进行配件进销存管理。 2.系统涵盖信息管理、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配件索赔、配件报表、等功能模块。 3.系统能实现订货询价单、采购单建立及查询;且订货询价单建立时能与往期供货价进行对比。 4.销售管理可实现领料出库、领料退货。能根据仓库、价格、数量、配件等不同条件建立盘点单,进行配件盈亏出入库操作。 5.系统可进行报损单的建立和往期单据查询。且可以调拨出入库的操作和往期单据查询。 6.系统能进行索赔单的建立和往期单据查询。且索赔类型需包含经销索赔、保修索赔、保险索赔等类型。 7.在新建采购单、出库单、入库单等单据时,系统可连接打印机直接点击打印单据,能快速便捷的使用。 8.系统提供用户自主建立不同的配件库,并可设置库存数量、仓库、货位等基本信息。 9.系统提供用户自主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客户信息库等基础业务数据,且能调取云平台相关车型数据。 10.系统能根据用户操作内容自动匹配答案完成系统统分。且配件可实现单项评分与多项评分等多种评分方式,满足调整货位及新建配件等不同情境下的评分需求。 11.系统提供多种单据及时查找功能,为配件管理员高效快速的工作提供方便。 12.为方便用户操作,可复制试卷、自行设置分值、编辑基础数据与复制数据等多样方式进行出题。 13.为满足考核要求,系统具备完善的考核管理模块,系统能实时控制考试的考试,随时停止和继续相应的考试。在考试时能随时查询考生的相关信息。 14. 系统提供练习和考试两种形式,能随时对考试时间实时加时,且作答时间可以正计时和倒计时,便于教师、学生进行考试和练习。 15. 系统提供查看成绩、成绩详情、自由选择学生答案或参考答案导出详情等。且系统系统日志功能,能记录用户相关的操作信息。 16.提供本软件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17.必需符合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汽车营销赛项的要求。 | 套 | 1 | 168000.00 |
合计 | 336000.00 |
2、付款方式
2.1付款人:长沙市望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2付款方式:货物到现场并培训、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付清(不计利息)。
3、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八个部分:
一、协商响应声明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附件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附件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件3-5附经销或代理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附件3-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三、货物说明
附件4:技术指标说明 (货物类适用)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5-1:报价一览表
附件5-2:分项价格表
六、产品成本测算表(货物类项目适用)
附件6-1:产品成本测算表(制造商填写)
附件6-2:产品成本测算表(代理商填写)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最后报价
一、协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协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_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份。
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天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2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协商过程中,若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现场需另行提交一份原件)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5)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开标现场需另行提交一份原件)
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1: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附件3-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附件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件3-5: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为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附件3-6: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件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单位盖章
附件3-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3-2
依法缴纳税收和供应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协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之一的证明材料
附件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组织机构代码 | 邮政编码 | ||||||||
委托代理人 | 电子邮箱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0.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 |
供应商名称(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协商须知前附表“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3-5
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或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附件3-6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货物说明
附件4:
技术指标说明(货物类适用)
包号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2、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附件5-1:
序号 | 货物名称(品目分类)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 注 |
报价一览表(货物类适用)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2:
分项价格表(货物类适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 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 大写:
说明:
本表为合同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合计及报价金额应与附件7《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它费用
六、成本测算表
说明:货物类项目按“附件9”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及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附件6-1:
产品成本测算表(供应商为制造商填写)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政府采购编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编号 | ||
1 | 合同包号 | |||
2 | 货物名称 | |||
3 | 规格型号 | |||
4 | 服务要求 | |||
5 | 数量 | |||
6 | 单价 | |||
7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人民币整 小写: 元人民币整 | ||
8 | 备 注 |
金额单位:元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2、随本表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附件6-2:
产品成本测算表(供应商为代理商填写)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包合计 |
说明:1、供应商可结合企业实际对表内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生产成本。
2、随本表提供近期其他同类产品中标或者成交项目合同复印件。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八、最后报价
说明:最后报价按第二章协商须知第21条规定,格式按附件5-1、附件5-2提供。
序号 | 供应商生产产品 | |
1 | 一、产品生产成本 | |
2 | 1、直接材料 | |
3 | 2、辅助材料 | |
4 | 3、燃料(动能) | |
5 | 4、工人工资 | |
6 | 5、工资附加 | |
7 | 6、制造费用 | |
8 | 合计 | |
9 | 二、管理费用 | |
10 | 1工资、福利费用 | |
11 | 2、保险费用 | |
12 | 3、办公费用 | |
13 | 4、其他应交税费 | |
14 | 合计 | |
15 | 三、财务费用 | |
16 | 四、销售费用 | |
17 | 五、运输费用 | |
18 | 六、销售税金 | |
19 |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
序号 | 供应商生产产品 | |
1 | 一、进货成本 | |
2 | 1、商品进价 | |
3 | 2、运输费用 | |
4 | 3、税金 | |
5 | 4、保险 | |
6 | 5、仓储费用 | |
7 | 6、维保费用 | |
8 | 合计 | |
9 | 二、管理费用 | |
10 | 1工资、福利费用 | |
11 | 2、保险费用 | |
12 | 3、办公费用 | |
13 | 4、其他应交税费 | |
14 | 合计 | |
15 | 三、财务费用 | |
16 | 四、销售费用 | |
17 | 五、运输费用 | |
18 | 六、销售税金 | |
19 | 产品生产成本合计=8项+14至18项 |
成交通知书
北京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WCCG-202112130015)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
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定并报采购人备案,确定费单位为项目的中标人,有关情况如下: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汽车营销软件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中标单位 | 中标念额(大写) | 叁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 | 中标金额(小写) | 332600.00元 |
联系人 | 袁林 | 联系电话 | 18901234131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1层裙房120号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林建市 | 联系电话 | 0731-88065630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裕中路92号 |
请贵单位歌到本通知后30日内(即在2022年2月6日前),速与采购人联系,签订
合同。
特此通知!
距
湖南合晟项目 装理着限公司 任系6 鹤
龙
道监
2
经办人 流
2022年1 你
本通知一式三份,中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