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高速公路11处广告牌发布权销售报价须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方”)通过密封报价的形式对“福建省高速公路11处广告牌发布权销售”进行公开选择签约客户。本次报价广泛征集报价人,不排斥任何有资格的潜在报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报价须知》。本《报价须知》适用于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和销售方。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在报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福建省高速公路11处广告牌发布权销售信息简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二)标的物效果图
(三)销售范围
标的物的广告发布权
(四)发布底价及期限说明
1.发布底价为标的物每月发布费用的底价,报价应不低于底价。
2.发布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高于12个月。
二、销售方
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且年审合格的客户。
(二)未与销售方存在法律纠纷。
四、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应接受的条件
(一)签约客户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不能发布《广告法》明确不能发布广告的产品,或招商方认为有碍高速形象的产品。
(二)地方政府有重大活动、城市形象等公益宣传需要时,须优先保障公益宣传使用。签约客户应无条件配合,实际版面制作费用由销售方或公益广告发布方承担。销售方不向签约客户支付补偿费用,但公益发布时间内签约客户原需承担的发布费用应予核减。
五、报价形式及注意事项
报价形式
报名起讫时间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报价人的,采用密封报价形式;只征集到一家报价人的,由销售方组织现场谈判。具体报价规则及相关事项详见《报价须知》。
销售方与月发布价报价最高者签约。
六、相关事项
(一)公告期限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二)报名
报名起讫时间:2023年3月11日08:00至2023年3月18日09:30。
报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报价须知》内容,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按《报价须知》要求向销售方完整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经销售方审核通过的,具备报价资格,成为报价人,可参与报价。未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或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的,销售方不接受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报价现场会议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3月18日08:00至2023年3月18日09:30。
2.报价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8日10:00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送达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三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报名登记手续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价申请人应在2023年3月18日09:30前将以下第2款规定的全套报价资格证明文件以邮寄等方式送达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座3层; 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
(二)报价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以下纸质版的报价资格等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报价申请人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2)经报价申请人有效签章的《报价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原件);
(3)《报价申请人联系方式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三,原件);
(4)《报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原件)。
(注:提交的材料应加盖公章)
(三)报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报价须知》内容,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按《报价须知》要求向销售方完整送达报名所需材料。销售方对报价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价申请人,销售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具备报价资格,成为报价人,参与报价。未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或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的,销售方不接受报价。报价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报价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由销售方在报名截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报价申请客户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及短信通知,通知内容包括:
1.通知申请人具备报价人资格;
2.报价形式采取谈判或密封报价;
3.明确报价现场会议(含谈判或开封会议)时间及地址。
(五)采取密封报价形式报价的,报价人必须按《报价须知》要求的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送达报价相关材料,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开封。
八、本《报价须知》及附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谈判
报名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只有一家时,招商方与报价人开展商业谈判,谈判的价格不低于发布的底价,由双方通过谈判最终确定发布期限与发布价。
(二)密封报价
1.报价书制作及密封要求
(1)报价人须按照《报价须知》文件规定与要求制作《报价书》(详见附件五)。
(2)报价人报价须按照《报价须知》中《报价书》要求格式填写。报价人以编制《报价书》的形式报价,报价人报价须在销售方规定底价基础上报价。报价时填写阿拉伯数字。
(3)报价人应按照《报价须知》的规定将报价书密封,外层包封不得有任何报价人的识别标志,在封条上应写明:开封时间前不得开封。(密封样式详见附件七)
(4)若报价人需要对两个及以上标的进行报价,必须每个标的制作一份《报价书》,分别密封。
(5)报价书须电脑或手动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
2.密封报价参与程序
(1)报价原则上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封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报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按照本《报价须知》的要求,送达报价书,并准时到现场出席开封回应,在签到簿上签名。
(2)会议由销售方主持。
(3)会上,销售方当场对报价书的密封等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当场宣布符合要求的与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不符合开封要求的报价书,销售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且不予开封。
(4)销售方只对符合要求报价书开封,现场由销售方报最高价,报价结果由销售方代表宣读报价人名称与报价,并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销售方进行现场评审,现场确认并公布签约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6)报价人如参与现场会议而拒不递交报价书的,销售方有权视其放弃报价人资格,并有权要求其离开会议现场。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封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封结果。
3.密封报价评审规则
(1)在对报价书进行初步评审前,将首先对报价书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报价书与《报价须知》规定有重大偏离,销售方有权取消其参与报价的资格,对其报价将不予评审。
(2)如果报价书有如下情况为实质上不响应《报价须知》的要求,销售方有权予以拒绝或认定无效报价,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符合规定的报价书:
a.不按规定密封;
b.不符合签署要求;
c.未按报价书的规定编写或不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报价书有涂改痕迹;
d.报价未按大、小写数额填写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e.《报价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销售方将对符合《报价须知》规定的报价书进行评审,确定签约人。评审原则如下:
a.评审出发布单价(元/月)报价最高者,报价最高者获得签约资格;
b.最高发布单价相同,发布时间长者获得签约资格;
c.最高发布单价及发布时间均相同,则相同最高发布单价相同报价人的必须实行现场报价,报价根据依据上述两点确定签约资格。
(三)结果通知与《成交确认书》、《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签署
1.谈判或评审结束后,双方按结果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约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在约定时间内与销售方签订《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
九、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销售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签约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报价人(签约客户)实施的任何行为给销售方造成损失或造成销售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销售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报价申请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报价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2、报价人对销售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公正性的;
3、报价人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4、报价人在根据《报价须知》相关约定向销售方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或报名资格审查期间或成为签约客户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报价标的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5、签约客户未按时交纳发布费的;
6、本次报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特别声明
1、本次报价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报价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报价标的现场看样。报价申请人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标的质量和状况,报价成交后成为签约客户,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发布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报价申请人一旦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报价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报价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进行异议的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报价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销售方不对报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报价申请人按照组织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表明认可销售方通过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3、承包申请人签署本《报价须知》即表明已完全熟悉报价规则,并保证能自行按要求完成报价。
4、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报价申请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发布资格。
5、交易风险提示
报价申请人了解并同意,任何通过销售方进行的交易并不能必然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销售方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报价申请人应依赖于自己独立判断进行交易,并对自己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报价申请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报价(加价)、委托他人代理报价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以上并不能揭示报价申请人进行报价签约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报价申请人在作出报价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情况,根据自身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6、报价申请人须对本《报价须知》予以签字确认。报价申请人签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报价须知》及全部附件,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十一、销售方、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对于在本次报价、签约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该方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被送达方对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十二、联系方式
销售方: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区一号楼三层;邮编:350012;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
十三、本《报价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销售方。
附件:报价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报价须知》。本《报价须知》适用于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和销售方。各方必须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在报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一、福建省高速公路11处广告牌发布权销售信息简介
(一)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桩号(位置) | 外观形式 | 规格(米) | 发布面积(平方米) | 发布期限(不多于) | 发布底价(万元/月) | 广告牌 情况 |
标的1 | BK1953+120湾坞互通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4 | 已建设 |
标的2 | 宁德互通AK1985+480M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6 | 已建设 |
标的3 | 赛岐互通AK19+300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4 | 已建设 |
标的4 | 宁德互通BK1985+480M(宁德收费站内广场往温州方向匝道右侧)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8 | 已建设 |
标的5 | AK2093+850福州段青口服务区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4 | 已建设 |
标的6 | BK2130+500(AK0+280)渔溪互通平潭往泉州方向匝道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9 | 已建设 |
标的7 | 泉州段泉港收费站B道BK352+300泉港互通BK2195+160 | 单立柱双面体 | 21×7×2 | 294 | 12个月 | 0.3 | 已建设 |
标的8 | 泉州互通BK2231+420(批复桩号BK2231+680) | 单立柱三面体 | 18×6×3 | 324 | 12个月 | 1.4 | 已建设 |
标的9 | 泉州段晋江池店互通BK2243+900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6 | 已建设 |
标的10 | BK2+50M(BZ35K+50M)漳州收费站入口左侧中间绿化带 | 单立柱双面体 | 18×6×2 | 216 | 12个月 | 0.7 | 已建设 |
标的11 | BK9+620M(B42K+650M)漳州北出口匝道A道绿化带内 | 单立柱三面体 | 18×6×3 | 324 | 12个月 | 0.5 | 已建设 |
(二)标的物效果图
(三)销售范围
标的物的广告发布权
(四)发布底价及期限说明
1.发布底价为标的物每月发布费用的底价,报价应不低于底价。
2.发布期限不低于3个月,不高于12个月。
二、销售方
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质且年审合格的客户。
(二)未与销售方存在法律纠纷。
四、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应接受的条件
(一)签约客户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不能发布《广告法》明确不能发布广告的产品,或招商方认为有碍高速形象的产品。
(二)地方政府有重大活动、城市形象等公益宣传需要时,须优先保障公益宣传使用。签约客户应无条件配合,实际版面制作费用由销售方或公益广告发布方承担。销售方不向签约客户支付补偿费用,但公益发布时间内签约客户原需承担的发布费用应予核减。
五、报价形式及注意事项
报价形式
报名起讫时间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报价人的,采用密封报价形式;只征集到一家报价人的,由销售方组织现场谈判。具体报价规则及相关事项详见《报价须知》。
销售方与月发布价报价最高者签约。
六、相关事项
(一)公告期限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0日。
(二)报名
报名起讫时间:2023年3月11日08:00至2023年3月18日09:30。
报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报价须知》内容,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按《报价须知》要求向销售方完整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经销售方审核通过的,具备报价资格,成为报价人,可参与报价。未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或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的,销售方不接受报价。
(三)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报价现场会议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3月18日08:00至2023年3月18日09:30。
2.报价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18日10:00
(四)报名及报价文件送达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号楼三层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报名登记手续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报价申请人应在2023年3月18日09:30前将以下第2款规定的全套报价资格证明文件以邮寄等方式送达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1座3层; 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
(二)报价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以下纸质版的报价资格等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除递交前述规定的资格材料外,报价申请人均还需递交下列材料: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2)经报价申请人有效签章的《报价申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原件);
(3)《报价申请人联系方式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三,原件);
(4)《报价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四,原件)。
(注:提交的材料应加盖公章)
(三)报价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报价须知》内容,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按《报价须知》要求向销售方完整送达报名所需材料。销售方对报价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价申请人,销售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具备报价资格,成为报价人,参与报价。未在报名起讫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或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的,销售方不接受报价。报价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资料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报价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由销售方在报名截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报价申请客户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及短信通知,通知内容包括:
1.通知申请人具备报价人资格;
2.报价形式采取谈判或密封报价;
3.明确报价现场会议(含谈判或开封会议)时间及地址。
(五)采取密封报价形式报价的,报价人必须按《报价须知》要求的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送达报价相关材料,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予开封。
八、本《报价须知》及附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谈判
报名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只有一家时,招商方与报价人开展商业谈判,谈判的价格不低于发布的底价,由双方通过谈判最终确定发布期限与发布价。
(二)密封报价
1.报价书制作及密封要求
(1)报价人须按照《报价须知》文件规定与要求制作《报价书》(详见附件五)。
(2)报价人报价须按照《报价须知》中《报价书》要求格式填写。报价人以编制《报价书》的形式报价,报价人报价须在销售方规定底价基础上报价。报价时填写阿拉伯数字。
(3)报价人应按照《报价须知》的规定将报价书密封,外层包封不得有任何报价人的识别标志,在封条上应写明:开封时间前不得开封。(密封样式详见附件七)
(4)若报价人需要对两个及以上标的进行报价,必须每个标的制作一份《报价书》,分别密封。
(5)报价书须电脑或手动填写,不得涂改,并加盖公章。
2.密封报价参与程序
(1)报价原则上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封会议,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报价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应按照本《报价须知》的要求,送达报价书,并准时到现场出席开封回应,在签到簿上签名。
(2)会议由销售方主持。
(3)会上,销售方当场对报价书的密封等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当场宣布符合要求的与不符合要求的报价人。不符合开封要求的报价书,销售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且不予开封。
(4)销售方只对符合要求报价书开封,现场由销售方报最高价,报价结果由销售方代表宣读报价人名称与报价,并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
(5)销售方进行现场评审,现场确认并公布签约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6)报价人如参与现场会议而拒不递交报价书的,销售方有权视其放弃报价人资格,并有权要求其离开会议现场。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封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封结果。
3.密封报价评审规则
(1)在对报价书进行初步评审前,将首先对报价书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报价书与《报价须知》规定有重大偏离,销售方有权取消其参与报价的资格,对其报价将不予评审。
(2)如果报价书有如下情况为实质上不响应《报价须知》的要求,销售方有权予以拒绝或认定无效报价,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符合规定的报价书:
a.不按规定密封;
b.不符合签署要求;
c.未按报价书的规定编写或不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报价书有涂改痕迹;
d.报价未按大、小写数额填写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e.《报价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销售方将对符合《报价须知》规定的报价书进行评审,确定签约人。评审原则如下:
a.评审出发布单价(元/月)报价最高者,报价最高者获得签约资格;
b.最高发布单价相同,发布时间长者获得签约资格;
c.最高发布单价及发布时间均相同,则相同最高发布单价相同报价人的必须实行现场报价,报价根据依据上述两点确定签约资格。
(三)结果通知与《成交确认书》、《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签署
1.谈判或评审结束后,双方按结果签订《成交确认书》。
2.签约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在约定时间内与销售方签订《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
九、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销售方将取消其报价资格或签约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及报价人(签约客户)实施的任何行为给销售方造成损失或造成销售方被第三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的,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应无条件全额赔偿或补偿销售方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罚款(金)、诉讼(仲裁)案件受理费、诉讼(仲裁)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1、报价申请人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而与其他报价人协商、合谋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报价;
2、报价人对销售方或任何相关人员有施加影响或行贿,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等行为,影响公正性的;
3、报价人未按要求签署本次报价标的《高速公路广告发布合同》等相关文件的;
4、报价人在根据《报价须知》相关约定向销售方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后或报名资格审查期间或成为签约客户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关文件或对已确认的相关文件(包括报价标的质量、现状等)提出异议的;
5、签约客户未按时交纳发布费的;
6、本次报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特别声明
1、本次报价标的质量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报价申请人应在报名前到报价标的现场看样。报价申请人参与报价则视为认可标的质量和状况,报价成交后成为签约客户,承诺不对标的质量、状况以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和相关《发布合同》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报价申请人一旦递交了资格文件,即表明已详尽了解报价标的相关情况,完全了解本次报价标的质量和状况,全面行使了知情权,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进行异议的的权利,自愿承担由于对报价标的质量和现状等了解不细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销售方不对报价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报价申请人按照组织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即表明认可销售方通过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3、承包申请人签署本《报价须知》即表明已完全熟悉报价规则,并保证能自行按要求完成报价。
4、如果发现(不论在报价前或成交后)报价申请人在提交的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存在与本次报价活动要求有严重不符的重大事实,将取消其参与报价资格或发布资格。
5、交易风险提示
报价申请人了解并同意,任何通过销售方进行的交易并不能必然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销售方没有义务为如下风险负责。报价申请人应依赖于自己独立判断进行交易,并对自己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异常波动或导致相关资产、权利等不能变更过户,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3)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购买或持有产品的实际收益产生的影响;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违约风险:因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方或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报价申请人有可能遭受的损失;
(6)因报价申请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盲目报价(加价)、委托他人代理报价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以上并不能揭示报价申请人进行报价签约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报价申请人在作出报价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情况,根据自身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状况等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6、报价申请人须对本《报价须知》予以签字确认。报价申请人签章即表明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报价须知》及全部附件,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的权利。
十一、销售方、报价申请人(签约客户)对于在本次报价、签约过程中任何发出且要求回复的函件、通知等文件应在送达该方后应及时或根据上述函件、通知等文件要求的时限予以回复,不予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被送达方对发出的函件、通知等文件的内容及所涉相关事项表示同意。
十二、联系方式
销售方:福建省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路233号天艺文创园区一号楼三层;邮编:350012;联系人:赖先生、倪先生,联系电话:15705919766、15880193669。
十三、本《报价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销售方。
附件:报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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