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亚行贷款河南省淅川县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淅川县乡村污水系统建设与完善示范工程九重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2050.0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2-2420citc1004
预算金额2050.07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晓先生0377-6020221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向楠010-81168473
中标公司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50.0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作为亚行贷款河南省淅川县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淅川县乡村污水系统建设与完善示范工程九重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的采购代理公司,承办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淅川县乡村污水系统建设与完善示范工程九重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10:3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四层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举行了开标仪式,共有7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随后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淅川县乡村污水系统建设与完善示范工程九重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0702-2420CITC1004
合同号:RSCI-CW05
 
投标人名称、开标价、评标价及废标(未中标)原因:
 
1.投标人名称: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20,500,704.40元人民币
b):评标价:18,951,104.40元人民币
 
2.投标人名称: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a):开标价:21,966,018.95元人民币
b):评标价:20,416,418.95元人民币
 
3.投标人名称: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开标价:22,972,202.48元人民币
b):评标价:21,422,602.48元人民币
 
4.投标人名称:中国机械工业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a):开标价:29,906,217.55元人民币
b):评标价:28,356,617.55元人民币
 
5.投标人名称: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18,991,812.83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特殊合同经验中提供的合同业绩中未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证明相关业绩“已经成功完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4.2款“(1)在过去5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3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业主要求”所要求的其它特征。(2)上述合同或上述2.4.2(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1.不少于40KM的新建污水管网工程(DN200~DN500管道);和2.新建水处理站(设计单体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设计单体规模8m3/h);和3.园林绿化工程。”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表格EXP2.4.2(1)、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9.4款“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业主拒绝。”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6.投标人名称:河南昊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19,483,516.81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未提供“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4.3款“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4.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9.4款“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业主拒绝。”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7.投标人名称: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a):开标价:21,980,876.36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3款“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中如果没有提交有效的且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该投标将被业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的规定,上述投标将被拒绝。
 
二、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名称: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20,500,704.40元人民币
 
三、工期:18个月
 
四、合同范围:九重镇武店村、周岗村、太平村、高家村与范岗村的污水管网建设,新建DN110~DN500管道37.5km,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设计规模分别为5m3/h和8m3/h)。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中标结果公示的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8日止。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丹江大道淅川五高东侧约110米
联系人:何晓先生
电话:0377- 60202212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11
联系人:刘向楠
电话:010-81168473、18618143516
邮箱:liuxiangnan@cgci.g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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