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10月20日 18:2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高陵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0日 18: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耕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2129102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陵区县门街29号政府院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29896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2129102 |
项目概况
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CG[2024]-269-134
项目名称: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5年5月31日前所有项目必须全部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高陵区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第一批)建筑结构安全评估鉴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存款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既有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或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建筑结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和实验室认可证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且行业类别为:其他服务,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高陵区县门街29号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5929896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凯森盛世1号A座25层
联系方式:18192129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耕耘
电话:18192129102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