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勘察设计
招标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3-33368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3544078、83544076
招标监督机构: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53-3231188
二○二○年一月
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U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U已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5】1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申请上级拨款外,其余由兴宁市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U兴宁市南部新城棚户区改造三期工程(福兴安置区三期)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勘察设计U。
1.1.2 工程位置:U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福路(连接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
1.1.3 勘察设计范围:兴宁市福兴街道办兴福路(总长约860米)(连接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
1.1.4 项目批准文件:U兴发改〔2015〕165号U。
1.1.5 资金来源:兴宁市财政资金。
1.1.6 建设规模:U兴宁市福兴街道办兴福路(连接锦绣大道与南环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总长约860米,路幅宽40米。约人民币4289.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490.4万元,工程其他费594.57万元,预备费204.2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U按设计规范年限。
1.1.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EA工程勘察(A√EA岩土工程勘察、A√EA工程测量、A√EA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EA氡气检测)、AA方案修改、AA初步设计及概算、A√EA施工图设计、A√EA编制施工图预算、A√EA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服务、√E配合工程验收和结算服务。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U以下两种U资质:
(1)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具有U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U;
1.2.4 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1.2.5 拟派本项目勘察设计人员须专业配备齐全、合理满足勘察设计深度及业主要求的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项目专业负责人(1人)必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2) 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路桥专业或与本专业相近专业(指路桥工程、路桥设计、道路工程、道路设计、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桥梁勘察设计、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2.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2月11日15时00分。
1.3.2 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02月11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15时00分。
1.3.3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15时00分。
1.3.4 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4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4.1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1.4.2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采用现场登记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①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两份,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②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1)
③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原件核对),一式一份。
④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4.3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和资料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1.4.4 在规定的登记期间,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①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② 依法重新招标。
1.4.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前,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应自行查询企业、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5 费用
1.5.1本项目要求总价包干,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75万元,
1.5.2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6 工期
1.6.1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U40U个日历天内完成;
1.7 其他事项
1.7.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7.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7.3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U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U 0753-3336811
1.7.4 U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1.8 招标人
1.8.1名称: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U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段住建局1楼
1.8.3联系人:U刘工
1.8.4电话(手机)号码:U15766362526
1.8.5传真号码:U /
1.8.6电子邮箱:U /
1.9 招标代理机构
1.9.1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06室
1.9.3联系人:王工
1.9.4 电话(手机)号码:18620507101
1.9.5传真号码:U /
1.9.6电子邮箱:Ugtc102@126.com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0.5 网址:2TUhttp://www.gzggzy.cn
1.11 招标监督机构
1.11.1名称: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东
1.11.3电话号码:U0753-3231188
1.11.4 传真号码:U /
1.11.5 网址:U /
附录1(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招标公告(2020年1月16日发布版本).doc
兴福路锦绣大道至南环大道段招标文件(2020年1月16日发布版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