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30铜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横埠至陈瑶湖段项目
沥青材料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30铜陵段一期横埠至陈瑶湖段项目经理部沥青采购招标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化施工分公司机分司物[2024]550号文件批准组织招标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30铜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横埠至陈瑶湖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G330铜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横埠至陈瑶湖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公路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5.5米;城镇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7.1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士。项目起点桩号K9+100,終点桩号K23+350,全长14.25公里,其中城镇段长度为2.27公里(桩号K12+664~K14+934段),公路段长11.98公里。项目主要工作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交安机电工程及附属设施;其中挖除旧路面9.2万㎡,挖方149.2万㎡,混凝土13万方,水稳混合料29万㎡,沥青混合料7.3万㎡。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G330铜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横埠至陈瑶湖段项目沥青采购招标,包含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PC-2 普通乳化沥青、PCR改性乳化沥青等内容。本次沥青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LQ-01。中标人须提供沥青材料并运输至项目指定(唯一)的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入罐等伴随服务。
供货品种及数量如下:
包件名称 |
沥青品种 |
预估数量 (吨) |
小计 |
对应施工标段划分 |
LQ-01 |
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 |
3600 |
11080 |
项目部标段施工范围内 |
SBS改性沥青 |
6300 |
|||
PC-2 普通乳化沥青(慢裂) |
500 |
|||
PCR改性乳化沥青(快裂) |
680 |
(注:供应数量为估算量,供货商应按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量进行供货,且不得对供货数量提出异议。)
2.3 交货期:供货周期预计10个月(约300日历天)预计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计划安排为准。供货期为计划供货期,合同执行期间根据施工需要可能对供货时间、供货期、供应量作调整,供货商应当接受。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供应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2.4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投标物资的生产或是销售。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制造能力或已取得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授权(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授权书),沥青制造商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少于20万吨;具有SBS改性沥青等本项目其他所采购沥青的生产制造加工能力,SBS改性沥青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万吨;
3.1.3供货能力要求:具有储存能力不小于1万吨沥青储备库,投标人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临时组织供货能力。
3.1.4财务能力要求:提供近2年财务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期财务会计报表或验资报告。具有10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周转能力。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出具公路工程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近一年内的合格检验报告,且报告中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沥青技术规格书”)。每一批沥青材料都应附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试验分析证明书,并提交项目质检或监理人审核。
3.1.6供货业绩证明:近2年内具有类似投标物资供货业绩2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3.1.7履约信用要求: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均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2年内不存在行业部门和四川路桥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投标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近2年在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2个)。
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如中标后被查实,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造成质量风险的还将进一步追究经济赔偿。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网上购买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1日0时0分至2024年9月25日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LQ-01包件需备注:G330铜陵项目沥青LQ-01包件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3)投招标文件LQ-01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邮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沥青LQ-01包件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LQ-01包件需备注:G330铜陵项目沥青LQ-01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330铜陵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横埠至陈瑶湖项目部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横埠镇工业园区内-四川路桥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50268571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