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富满油田II区地面骨架工程(倒班公寓及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塔里木富满油田II区地面骨架工程(倒班公寓及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设备租赁)项目(第二次) |
项目概况: | 详见附件" |
项目单位: | 建安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同样有效),经营范围包括设备租赁。 2.响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间的机械租赁服务业绩汇总表,汇总表后附清晰的合同及相应结算发票扫描件。 3.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财务状况良好【响应人应提供近三个月(以开标日期所在月为基准月)内任一月份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报名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资格的。 5.自2022 年1月 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期间未发生过对报名供应商影响重大的诉讼案件,响应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6.设备及人员要求: (1)出厂年限:提供的主要机械设备挖掘机、起重机、汽车、装载机的机械设备首次登记年限不超过 8年(以开标日期为时间基点);其余机械设备首次登记年限不超过5年(以开标日期为时间基点)。 (2)响应人提供车型和数量满足如下要求:自有主要设备挖掘机、起重机、汽车、装载机合计至少10 辆(提供设备清单、照片、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 (3)汽车和装载机各配一名驾驶员,挖掘机每台设备配一名挖掘机操作工,起重机配一名起重机司机,截至投标截止之日,驾龄满5年及以上,年龄23-55岁(含23和55岁),驾驶员和操作工取得与所操作设备一致、有效的证件。响应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7.其他要求:上一年度报名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报名将被否决:a报名供应商在中国石油组织的招标/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b报名供应商在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报名均无效。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招标资格将被取消。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发售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发售结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将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供应商印章,注意:扫描成一张pdf格式发至liub004@cnpc.com.cn邮箱,在发送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谈判意向、联系人及电话.未按要求报名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赵加文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1302966339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斌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3741464 |
其他: | 无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