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维修改造提档升级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维修改造提档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200G2307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维修改造提档升级项目,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建设资金来源全部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维修改造提档升级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2号
2.4建设规模:1.塑胶跑道及草坪工程(塑胶、人工草坪);2.外立面装饰、主席台大雨棚改造;3.主楼办公区整体装修,场外路面更新;4.改造卫生间,功能用房(活动用房),标准笼式篮球场地2个,增设照明、音响、监控、电子屏幕以及附属设施维修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总工期299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无
2.9招标控制价总价:19787737.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的扫描件、近三个月(2023年5-7月)社保缴费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协议。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视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4.4.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5.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7.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8.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价确定为D级或相当于D级的或信用评价不合格的。
注:①上述1至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②上述第8项评价部门应为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建筑业官方协会,提供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评价文件或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截图或建设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截图或建筑业官方协会网站公告截图。
3.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新建或改扩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6.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6.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出,须为牵头单位职工。
3.6.4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6.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3.8其他要求
3.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8.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8.3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03日16时00分至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9时00分。
5.4、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5.5、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其他事项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8.招投标监督
8.1现场监督
8.2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8.3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8.4线下投诉受理
8.4.1齐齐哈尔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电话:0452-2412346
邮箱:qsysjts@163.com
8.4.2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8号
电话:0452-2427457
邮箱:3182631299@qq.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立街136号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452-2473394
代建单位: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心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2号
联系人:徐工
电 话:0452-2815303
代理机构:黑龙江丰恒国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2-2470998
邮箱:hljfhgm@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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