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中央空调冷却塔新建工程劳务服务的分包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央空调冷却塔新建工程,比选人为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冷却塔及配套设备、的安装、测试、运行及保修工作。
序号 |
服务类别 |
不含税预算(元) |
含税预算(元) |
中选人数量 |
标包一 |
通风与空调施工 |
595,471.56 |
649,064.00 |
1 |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预算595,471.56元(不含税),含税649,064.00元,划分1个标包,详见如下:
注:具体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具体支付方式为:合同正式签订后且项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当甲方收到建设方预付款后,按同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按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比例及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进度比例支付乙方工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文件,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1.4 服务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1.5 采购类型:本次为单位一事一议采购,预估业务量为暂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据实结算,业务量调整的风险由中选人承担,参选人应答时须考虑风险。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7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述资质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比选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参选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为增值税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参选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格式自拟)。
2.3 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4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5楼,向采购人领取纸质比选文件,进行报名。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7时3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
5.3 本项目不唱价。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通服采招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7.1 比 选 人: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7.2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6号电信综合楼5楼
7.3 邮 编: /
7.4 联 系 人:王女士
7.5 电 话:18889644100
7.6 电子邮件:wangyx.hi@chinaccs.cn
采购人:海南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