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广播电视台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57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 | 指标 |
甲胺磷 | 不得检出 |
甲拌磷 | 不得检出 |
氧化乐果 | 不得检出 |
甲基对硫磷 | 不得检出 |
呋喃丹 | 不得检出 |
百菌清 | ≤1.0 |
多菌灵 | ≤0.5 |
汞(以Hg计) | ≤0.01 |
铅(以Bb计) | ≤0.2 |
砷(以As)计 | ≤0.5 |
氟(以F计) | ≤0.5 |
硝酸盐(以NaNO2计) |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4 |
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
6、违约责任: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不能用餐或中标供应商擅自降低就餐伙食标准,对此费用采购人不予结算,造成用餐延误的,中标供应商给予采购人当日刷卡金额的5%作为补偿,补偿费用采购人可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扣除。在服务期内前述情形一经出现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相关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车队管理
1、执行采购人的各种规章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合理安排日常用车,保障节目采访、制作、办公等用车,定期做好车辆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使其保持最佳状态。
3、处理司机违纪违规事件,记录事故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及时汇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防范措施。
(五) 其他职责
1、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对需由其他专业公司承担的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
(六)其他要求
1、物业人员不得侵犯采购人的个人隐私及泄露采购人信息。
2、维护采购人利益和形象,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3、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物业服务员工统一着装,佩带物业服务公司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4、注重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设备运行安全、消防安全和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和人身伤害,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从业人员在工作中的伤、病治疗及其它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广播电视台
地 址: 青年大街296号
联系方式: 024-23999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无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电 话: 024-22896687 024-228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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