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4/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工1819668902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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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对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是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内的的一条东西向重要的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2004m,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本次实施宽度为49米,双向车道,设计车速50km/h。项目已于2017年4月7日经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阜合经贸[2017]13文件备案。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公交站台、照明工程、交通标志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850万元。

二、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居民点等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振动式压路机、平地机、摊铺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断路、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

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治物料、渣土外泄;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治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定期洒水。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施工期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生活污水能排入污水管网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

4、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渣土办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

5、施工期的开挖活动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地下水水质和水位,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三、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项目建成后,各预测评价时段噪声影响情况如下:道路红线外35m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目前,道路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内,部分路段沿线有小区等敏感目标,其首排建筑应安装隔声窗,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其影响。

各类车辆噪声对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在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主要控制措施包括,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由建设项目的特点,项目功能的设置方案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雨季道路的冲洗水,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应加强对排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路面排水系统进行清疏和维护,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天鹅湖路(西湖大道~华山路)工程符合《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1-2020》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产业园区路网结构服务功能,缓解日益突出的交通矛盾,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运营期分别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环境要素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将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将工程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电话:18196689025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系电话:02228350852

传真:02228353019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邮箱:wuzhouhuanping@163.com

联系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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